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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2-13133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OR886172/2022-13133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标      题: 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文广旅发〔2022〕1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的工作实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开展了第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确定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52人,现予以公布。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人物。县(市)、区及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播传承活动,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附件:吉林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