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2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2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4612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文广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大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局领导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加强了日常工作指导,推动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行政权力、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等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得到有效公开。2019年,实现了权力清单信息的公开,使行政权力更好的受到了监督。
(二)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梳理审核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规则、保密审查、沟通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法》和《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划了红线,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手段。
(三)积极创新了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适应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不断拓展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公开板的基础上,创新了公开载体和公开方式。积极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传播信息。主要依托吉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部门网站发布各类政策和办事信息。同时,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公开信息。采用手机短信和微信公开信息,使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收相关政策和办事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文广旅局主动公开信息629条,其中,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1条(包括规章2条,政府集中采购中标公示2条),行政审批公示560条(行政许可151条,导游证审批409条),行政处罚公示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文广旅局于今年初由原市文广新局和原市旅发委整合而成,上年度,两局均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因此,成立文广旅局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把关,形成了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年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