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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202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撰写了吉林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city.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00号,邮编:132106,电话:0432-62409595,邮箱:jls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效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围绕事关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2021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960条、官方微博发布826条、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布60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实效性显著提高。

二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市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一是积极组织学习,组织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理。二是明确受理范围。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切实掌握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对于依申请事项严格审查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公开,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范畴,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畅通申请渠道。通过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同时通过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工作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是严格规范发布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的拟稿、审核、脱密、校对、备案等严格规范,每条信息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并在每月开展回头看,对照梳理清单、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字病句,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底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0

2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49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

行政强制

3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市局政务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还未全部理解。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落实还有缺位,仍有个别该公开的内容没能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把关不严,有时还会出现表述不当等问题。下一步,市局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民警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管理工作,确保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