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074
分  类: 粮食和物资储备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关于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8XJ/2022-00074 分  类: 粮食和物资储备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 关于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关于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食盐经营企业: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局)《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省粮食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未加碘食盐管理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吉粮办联〔2018〕103号)、《关于规范我省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的通知》(吉粮盐联〔2020〕30号)精神为规范我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管理,科学布局城区未加碘食盐经营网点,切实保障部分未加碘食盐消费人群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盐务工作部署,现就我市2022年度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采取自愿的原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大型连锁商超、药店;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吉林市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217日17时前报送至市发改委盐务处。

  四、评审和发布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正式确定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名单,并在我委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发布。经确认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及其下属门店(或网点)可以正常经营符合国家标准的未加碘食盐,指定经营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吉林市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

  承办处室: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务处

  办公地址:吉林市人民政府院内6号楼316房间

  联 系 人:段永革

  联系电话:0432-62048362

  传真电话:0432-62048312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吉林市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

 

 

 

 


 

 

吉林市2022年度市区未加碘食盐经营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