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分)局,全市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巩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各项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各项要求,检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我局于2022年8月10日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共组织了3个检查组。由市住建局质监站、安监站、建筑市场监察支队领导分别担任各组组长,质监站、安监站、建筑市场监察支队、墙改办、散装办派出人员参加。本次检查对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设项目进行考评复查,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在建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96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项。本次检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聘请质量、安全专家和检测机构参加的双随机监管模式,采取“监管干部+专家”工作模式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每项工程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在现场进行反馈。本次检查共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反馈意见书》110份;《建设项目整改通知书》47份;《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发现的各类问题均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整改完成并回复各检查组。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受检工程中绝大多数项目按照省厅和市住建局的要求开展了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各方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行为管理上较为规范,工程管理、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在申报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中落实较好,但在其他项目中落实情况仍有待提高。
此次对吉林地区69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29个在建工程属于工业项目、外县项目和经开区属区管项目)进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其中民用项目34个(市区32个,蛟河1个,舒兰1个),公共项目10个,工业项目25个。检查项目中绿色建筑项目15个(10个民用项目含2个外县项目,5个公共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大多数项目都落实了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达标率达到96%,但个别项目距标准化管理工作达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提升,但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
(一)项目管理方面
1.劳务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普遍履职不好。
2.个别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手续不全,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单等资料不齐全。
3.部分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4.个别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落实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全)
5.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考勤率未达到标准,劳务人员考勤率过低。
各县区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考勤率未达到标准要求,劳务人员信息录入不全。
(二)文明施工方面
1.项目施工尾期管网、园建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降尘措施不到位、出入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2.个别项目存在消防器材配备(规格、数量)不符合标准,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
3.部分项目存在拆卸物料堆放不规范、清运不及时问题。
(三)安全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缺失,部分门卫、食堂工人等人员未制定相应责任制并签字确认;
2.个别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证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信号司索工配备不足、存在使用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情况;
3.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预案、方案未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存在套编现象;
4.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入场前教育不规范,部分项目对临时用工人员入场前教育时长不足,针对性不强。
(四)质量管理方面
1.质量行为标准化方面
(1)个别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率不足80%;
(2)少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存在人证不符的情况;
(3)施工及监理技术资料存在审批不及时、签章不全的情况。
2.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方面
(1)个别工程的样板与实际施工不一致,不能起到指导施工和强化验收的作用;
(2)部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不严:
①现浇混凝土存在夹渣等缺陷,尺寸偏差过大,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无有效控制措施;
②存在砌筑不规范导致填充墙顶部缝隙较大、拉结筋或构造柱插筋位置偏差或植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3)施工现场设置标养室(箱)情况较好,但部分标养室设施难以满足标准养护条件要求,个别工地现场留置的混凝土试块标识不清;
(4)施工技术资料存在问题较多:
①部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不能指导和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存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审批不规范,个别工程仍存在施工技术资料与实际施工进度脱节,资料中引用过期规范的情况;
②施工记录、验收记录不齐全,施工检测记录、检测报告不齐全,原材料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
③各方签盖不全等问题,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不全;
④个别项目不能提供预拌砂浆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
(5)个别项目部分原材料进场复试不及时或未能及时取回检测报告;
(6)部分工程的监理技术资料不完善:
①部分工程监理细则不完善,平行检验没有实测实量数据,旁站记录无强条检查内容,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记录材料不全;
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旁站,或未编写结构实体检验旁站记录;
③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1.吉林市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地块二规划调整三标段-七标段、中海寰宇天下一期一标段-三标段等37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1)未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售楼处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
2.质量证明文件不完整,具体问题如下:
(1)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复检报告不合格:
①路弘阳光华府、金澜丽江府一期和二期、榆树沟搬迁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等35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2)砌筑使用的墙体材料进场复检报告检测项目不全,未检测抗冻性;代表数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导致送检批次不足;
②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2#传染病综合诊治楼、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2个在建工程岩棉复验未检测憎水性;
③温虎路北地块01地块(六标段)、金地苏园等10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3)苯板复验未检测吸水率,部分未检测垂直抗拉强度。
(2)松花江新城五区一期等7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4)现场使用建材产品时间与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相符,年度跨越较大。
3.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吉林市妇产医院、中益·悦江之光(华山路地块)3个在建工程无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吉林市妇产医院、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五、丰满区妇幼保健院、丰满区合悦居康复养老中心5个在建工程无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及监理细则编制依据标准不是最新标准或未编制,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雾凇中路南地块一泽信悦山郡一期一标段、吉林市妇产医院2个在建工程存在使用的建筑材料无复试报告就投入使用的情况。
5.丰满区合悦居康复养老中心无见证取样记录、监理记录不全。
6.南部新城R26地块、船营碧桂园西江宸院等10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5)节能分项未按现场施工工序进行建筑节能分项验收,有滞后现象。
7.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五等11个在建工程(详见附表3-6)绿色建筑工程现在仅体现于设计层面,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均未开展实际工作,对专业标准和政策掌握不足,绿色建筑意识不强,没有绿建相关资料。
三、通报表扬的项目
(一)项目管理方面: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雾凇中路南地块一(泽信悦山郡一期)一标段等四个建设项目(详见附件4-1)。
(二)文明施工方面: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东山片区宜山东路两侧地块五1#-3#、5#-13#、15#、16#、S1#-S4#、A#、D#等11个建设项目(详见附件4-2)。
(三)安全管理方面: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综合楼等14个建设项目(详见附件4-3)。
(四)质量管理方面:吉林鸿亚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永吉县平安鑫园二期建设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详见附件4-4)。
四、通报批评的项目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二-2)(吉林省金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舒兰-凤凰河山郡二期(吉林巨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吉林经济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吉林市鑫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蛟河-枫林湾西区一期(湖北天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天津宗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规范,验收资料不真实,部分项目未建立危大工程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走形式,问题及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二)文明施工方面
1.昌邑区桦皮厂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及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吉林省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吉林市国际物流商贸城项目(地块二)规划调整(八标段)D01-3#(吉林冶建有限公司)
3.深圳东路北建设项目地块一(2)(绿洲公元二期)A17#-A23#、A25#-A28#住宅,D3#人防地下室(江苏梆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天津宗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操作场地及道路未按要求硬化处理,裸露地面未进行苫盖,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设置消防水源或水源未开启,消防通道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材(数量、规格)配备不符合标准;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标准;拆卸物料堆放混乱,清运不及时。
(三)质量管理方面
1.吉林建龙150万吨清洁热回收焦化项目配套预热发电建安工程发电机组项目(吉林吉华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吉林市金海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包装纸项目(天津宗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施工资料不全;总监在岗履职情况不好;监理资料有缺少盖章,签字情况;现场抽样检测回弹混凝土数值达不到设计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建筑市场监察支队及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照本次大检查中下达的执法文书,督促本次大检查中要求整改的单位、项目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对于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工作,由市质监站、安监站与省住建厅配合,对各建设项目加强指导,督促本年度新开工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设项目都能全面应用该系统。
(三)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高重视,加强宣传,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四)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时间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上报各监管部门。
附件:1.吉林市2022年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总表(房建工程)
2.吉林市2022年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市政基础工程)
3.节能和绿建检查工程项目表
4.通报表扬的建设项目清单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