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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该《报告》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jlcity.gov.cn/gzbm/fcj_1/ndbg/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2-69985019,邮箱:jls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服务城市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714日,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了2021年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市住建发〔202194号),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系统各单位对照分工,从加强基础性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市场及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开平台载体和渠道建设、加强监督保障等6个方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2021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公开目录,围绕“放管服”改革、在激发市场活力以及减税降费、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加大出台相关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解读,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对群众密切关注的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急管理、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利用政府或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根据市政数局工作安排,12月底前,依照《吉林市住建局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2021年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全年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11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744条,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公开8条,局门户网站公开1364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条款,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按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内容,明确了主体责任,完善了工作制度,统一了答复格式。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6件,结转上年0件,办结率96.43%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市政府、市政数局工作安排,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于202111月底前,完成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局门户网站三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的全面排查和整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信息发布准确规范。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了全局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取消了更新不及时、内容重复的微信公众号2个(分别是吉林市建设信息网、江城燃气)、微博1个(吉林市城防办),保留政务新媒体1个(江城供热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确保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的标准和规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对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0211118日,召开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结合实际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条款和工作环节进行讲解,对网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年末,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公开信息情况,对局系统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公开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单位立即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5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43.5427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7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3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3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1

0

1

(七)总计

47

0

0

0

7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存在向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频次较少,每季度报送信息数量

不稳定的情况。对此,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制发《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相关信息报送审核及数据统计、监督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市住建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局办公室),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全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办理在线咨询问题36条,办理政府诉求平台问题42条,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