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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04    点击数: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7年08月04日

 

 

                                                                       (2017年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将在吉林市政府政务公开网(jlzwgk.gov.cn)和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jlsfdc.com)上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450808。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保证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的编制进行了统筹规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采取抽查、突检等方式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窗口服务进行检查。
(二)加强信息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对全局公共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进行了深入规范的清查和梳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管理,门户网站全新改版升级,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市政务公开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房地产信息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1个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了答复。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年在市政务公开网、市办事信息公开网、市房地产信息网主动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45条,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
(四)完成办事信息公开。按照保障民生、方便百姓的原则,完成了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信息的完善工作,并在办事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开。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文本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根本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完善载体,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jlsfdc.com)设置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保障性住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相关栏目,开设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专题栏目。对网站的版块和内容进行了升级改造,使网友查询的内容更全面,方式更便捷。改版后的网站页面新颖,布局清晰,栏目全面优化。进一步完善网上查询功能,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了网上业务服务平台,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二是认真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信息上传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全部予以公开,并对相关栏目的内容及时充实更新。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基本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向市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文件、政策等相关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需要公开的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在查阅点进行公开。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热点舆情回复。通过网站、电视台、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凡是重要的政府信息我局都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布,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做客电台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6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56条。
(二)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3.6%;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9条,占16%;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1.8%;其他类信息36条,占78.6%。
2016年主动公开与公众和民生密切相关信息46条(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情况、公示信息以及交易房源、商品房合同备案、预售信息等),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82.1%。
(三)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市、局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微信等载体对外公开。
(四)公开的及时性。按照条例规定时限,将符合信息公开规定的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度,通过局长公开接待、局长公开办公电话。新闻媒体、网络解答等方式,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首问、首办问责和高效及时的工作原则,客观、准确的做好政策法规的解答,全力推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51件次,其中,局长接待日、新闻发布会1次,在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8件次,其他方式回应解答32件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收到市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办结。其中,申请信息不存在为1件,占答复总数的比例为100%。全年未收取公开信息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1件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复议结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情况
    2016年度,全局系统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3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11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9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举办培训2次,参加人员11人。
七、存在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各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行政运行的透明度;三是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总结政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四是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体系,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