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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0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www.jlzwgk.gov.cn)和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www.jlsfdc.com)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245080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的编制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1.1%;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1.1%;业务类信息232条,占87.6%;工作动态类27条占10.2%。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jlsfdc.com)设置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了网上业务服务平台,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市民还可以通过信息网了解商品房投放市场的最新信息、成交情况、商品房合同备案情况、二手房源信息、刊登租售信息、房屋产权办理程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告信息等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分类梳理,全部予以公开,并对相关栏目的内容及时充实更新。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基本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凡是重要的政府信息我局都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布,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做客电台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百姓关注的,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