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5〕289号)要求,现下达你区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4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区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同时,要切实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区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此次项目具体工作任务方案由省卫健委另行印发,卫健部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卫健委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