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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5-04859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社指〔2025〕2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34XR/2025-04859 分  类: 农业农村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财社指〔2025〕22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5〕289号)要求,现下达你区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4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区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同时,要切实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区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此次项目具体工作任务方案由省卫健委另行印发,卫健部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卫健委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

  

吉市财社指[2025]226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