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
昌邑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1056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区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5千元,用于中医药文化弘扬、特色人才培养等方面。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次下达资金为预下达,执行中将根据国家工作任务予以调整。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区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吉林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