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5-08172
分  类: 生态环境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吉林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5-08172 分  类: 生态环境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吉林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吉林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的通告


通告〔2025〕1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以下简称《目录》)有关规定,划定吉林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通告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一)昌邑区(含经开区)

  1.Ⅱ类区

  1双吉南路-长图线铁路-经开大街-九龙大路-规划边界-翰林路-望江路-昆仑街-思源路-松江北路-双吉南路的围合区域。该区域内的通溪村、腰通溪村、后通溪村现状按Ⅰ类禁燃区管理,待规划工业区建成后,按照Ⅱ类禁燃区要求进行管理。

  (2)松江北路-规划边界-秀水街-珲春北街-规划边界-珲春北街-规划边界-昌邑区行政边界-金惠路-铁合西街-规划边界-长图线铁路-七家子街-松江北路的围合区域。

  (3)吉珲高铁-松江东路-辽北路-解放北路围合区域。

  (4)九龙大路-昆仑街-翰林路-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围墙的围合区域。

  2.Ⅲ类区

  1双吉居住区规划边界。该区域内的二台子村、朝阳村、建设村平房区现状按Ⅰ类禁燃区管理,待平房区实现集中供热后,按照Ⅲ类禁燃区进行管理。

  (2)规划边界-长吉城际铁路-规划边界-九江大路-规划边界的围合区域。该区域内的红星村、头台子村现状按Ⅰ类禁燃区管理,待平房区实现集中供热后,按照Ⅲ类禁燃区进行管理。

  (3)规划边界-九兴路-长图线铁路-经开大街-九龙大路-规划边界-翰林路-望江路-昆仑街-思源路-松江北路-规划边界-长吉城际铁路-规划边界的围合区域。该区域内的新星社区十七委平房区、农校社区农研平房区、新华小组新村一组平房区、九站村、松九社区平房区现状按Ⅰ类禁燃区管理,待平房区实现集中供热后,按照Ⅲ类禁燃区进行管理。

  (4)七家子街-长吉城际铁路-规划边界-铁合西街-金惠路-望云街-昌邑区行政边界-桃源路-吉林大街-松江东路-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区域-松江北路-七家子街的围合区域。

  (二)龙潭区

  1.Ⅰ类区

  1华丹大街1号、牤牛河沿岸规划商业用地边界内。

  2)岗家店商混区。

  2.Ⅱ类区

  1)金珠工业区规划边界

  (2)龙江路-规划边界-珠江路-遵义西路-衡阳街-铁路-合肥路-华丹大街-规划边界-龙江路的围合区域。

  (3)中兴街-绥化路-规划边界-承德街-郑州路-长图铁路-G302国道-龙潭大街-徐州路-中兴街的围合区域

  (4)榆树沟工业区规划边界。

  3.Ⅲ类区

  珠江路-遵义西路-衡阳街-铁路-合肥路-华丹大街-规划边界-绥化路-中兴街-徐州路-龙潭大街-G302国道-长图线铁路-郑州路-承德街-规划边界-龙潭山边界-龙潭山花园小区规划边界-长图线铁路-雾凇大桥-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滨江北路-珠江路的围合区域。

  (三)船营区(含高新北区)

  1.Ⅱ类区

  1吉长北线-规划边界-中科大街-创业大路-火炬大街-安康路-规划路-吉长北线的围合区域。

  (2)吉长北线-创业大路-安康路-张久街-创誉路-承东街-吉长北线的围合区域。

  (3)高新大路-致远街-规划路-中科大街-规划边界-承东街-高新大路的围合区域。

  (4)吉长北线及高新大路两侧晓光村、春光村规划工业区。

  (5)规划边界-晓光路-沙田街-迎宾大路-吉长北线-规划边界-船营区行政边界-规划边界的围合区域。

  (6)长春路-规划边界-欢喜岭街的围合区域。

  (7)卧云胡同北侧-平山街西侧的围合区域内工业用地。

  2.Ⅲ类区

  1沙田街-晓光路-规划边界-欢喜岭街-规划边界-规划道路-规划边界-温德河路-温德桥-松江西路-松江中路-吉林大街-桃源路-船营区行政边界-规划边界-越山路-迎宾大路-沙田街的围合区域。

  2创业大路-中科大街-规划路-致远街-高新大路-规划边界-火炬大街-创业大路的围合区域。

  3吉长北线-规划路-安康路-创业大路-吉长北线的围合区域。

  4安康路-创业大路-创誉路-红土街-高新大路-承东街-创誉路-张久街-安康路的围合区域。

  (四)丰满区(含高新南区)

  1.Ⅰ类区

  1)孟家村、五家哨村、吉林市劳工纪念馆、圣鑫庄园区域采取分阶段管理措施,在规划项目实施后,此处区域落实清洁能源取暖,提级为Ⅱ类禁燃区。

  (2)青山村采取分阶段管理措施,后续实现集中供热,提级为类禁燃区。

  2.Ⅱ类区

  1龙丰线铁路-环山街-高新路-景山路的围合内工业用地区域。

  (2)东山街-建华街-规划边界-建华新村西边界的围合区域内工业用地区域。

  (3)吉黑高速-G202国道-段吉公路的围合内工业用地区域。

  (4)吉黑高速-沈吉高速-温德河-孤铺子村北边界的围合内工业用地区域。

  (5)吉黑高速以南、工业园三号路以西、以北,中心坐标为东经126.5478°,北纬43.7750°的地块。

  (6)炮台山以北、吉天线以南规划工业用地。

  3.Ⅲ类区

  1雾凇大桥-龙潭山花园边界-吉舒线铁路-松花江铁路桥-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区域-雾凇大桥的围合区域。

  (2)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区域-滨江中路-滨江西路-滨江南路-石井沟规划边界-龙丰铁路线-城南街-规划边界-在建规划道路-规划边界-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区域的围合区域。

  (3)温德河街-规划边界-新城大路-规划边界-吉黑高速-松花江沿岸的清水绿带工程区域-温德河街的围合区域。

  (4)中共吉林市委党校、吉林女子学校、吉林卫生学校教育区。

  (5)裕丰山水湖畔二期、山水湖畔、东北电力技师学院、丰满街道有集中供热的居住区。

  (6)青山规划片区。

  7)巴虎村。

  (五)其他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要求

  根据《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区规划范围内有16个被规划区围绕的未做规划地块及4个规划留白区,经调查未做规划地块为森林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划为Ⅲ类禁燃区;规划留白区是规划中没有确定用地性质的区域,现状为农村平房区域,按Ⅰ类禁燃区管理,待留白区用地性质明确后,用地为工业用地,则划为Ⅱ类禁燃区,当用地为居民用地或商业用地则划为Ⅲ类禁燃区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

  吉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别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I类(一般)、类(较严)、Ⅲ类(严格)进行管理。吉林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和管理类别进行适时调整。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与管控要求不符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应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一I类禁燃区

  1.禁止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

  2.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5%、挥发分大于12.0%的型煤: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0%、挥发分大于5.0%的焦炭;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0%、挥发分大于10.0%的兰炭。

  3.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4.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5.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6.禁燃区内原有未改用清洁能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二)Ⅱ类禁燃区

  1.禁止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4.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三)Ⅲ类禁燃区

  1.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2.禁止燃用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禁止燃用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4.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5.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施行,有限期至2031年12月3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8〕70号)废止。

  特此通告。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