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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5-05069
分  类: 生态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规〔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5-05069 分  类: 生态环境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30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延长《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规〔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
延长《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
使用区域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吉市政规〔2025〕2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经研究,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通告〔2020〕3号)因工作需要,需要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9月13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