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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3-15233
分  类: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软环境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 《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3-15233 分  类: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软环境建设)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 《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2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体育局、县级体育部门实施;将市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删去市林业局主管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审批”“开辟新柞蚕场批准”。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编制的实施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完善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全面加强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附件:吉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