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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3-02355
分  类: 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标      题: 关于 废止、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3-02355 分  类: 其他 ; 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标      题: 关于 废止、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发文字号: 通告〔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通告〔2023〕1号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市政府各项政策与上级政策保持统一,彼此相衔接并符合法律法规,市政府对2012年以来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对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对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2012—2022年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2.2012—2022年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