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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2-06114
分  类: 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2-06114 分  类: 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林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2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吉林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43号),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吉林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

  1.打造高水平公立医院。建设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个旗舰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形成区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区域内得到解决。推进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推进城市医联体试点建设,加强各医院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排名不分先后,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下同)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依托6大医疗联合体建立专科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县级医院特色专科能力。加强桦甸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率达100%。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

  3.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吉林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方案》,按照“四集中”原则,市级负责新冠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县(市)区负责患者转运交接和社区居家管理工作。明确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心医院为定点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为后备定点医院,暂保留二、七、八、十方舱医院,吉林市永久性方舱医院建成后,其它方舱医院均撤销。根据患者数量逐步启动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开展医疗救治培训。加强医护人员梯队建设和配备,完善人员物资储备。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二)提升高质量服务效能。

  4.打造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打造重点专科,引领各临床学科的建设发展,带动全地区医疗水平的整体提高。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势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根据区域内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群。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疗服务流程,以质量安全优先为医疗服务导向,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形成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之间的互动和联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对标绩效考核体系,对医疗质量控制要素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评价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建立良好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体系,围绕安全、质量、服务、管理、绩效五个要素,加强质量管理与改进。开展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数据评价工具的应用,加强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建立数据采集、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质控监测系统。(市卫生健康委)

  6.推进优质医疗服务模式。开展多学科诊疗模式,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落实国家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和符合条件的专科医院均要开展日间手术。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治融合理念,建立医防融合新型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

  7.推动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省全民健康平台接入工作,逐步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整合工作,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应用服务,在全市推进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和医疗影像云项目。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药品追溯制度,以“互联网+电子处方”模式,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高质量运营管理。

  8.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对公立医院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绩效考评,促进公立医院根据功能定位开展医疗服务。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和核心制度,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人员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提高效能,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所有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

  9.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全省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等为重点,推动二、三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转型、管理模式转变,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市卫生健康委)

  10.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公立医院要加强行业自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严守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公立医院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市卫生健康委)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动力。

  1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实行总量管理和动态调整政策。充分赋予公立医院在职称评聘、干部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合理调配临床医生、护理等人员结构,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

  12.改革落实薪酬分配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吉林市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以省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吉林市人民医院为重点,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鼓励公立医院推行院长(书记)年薪制。(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3.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加强医学生临床技能和医德素养的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强化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三级人才梯队带动作用。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继续争取省人社厅授权,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1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级试点工作,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桦甸市探索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党对公立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创办有温度的医院。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学术思想、医德医风,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负责、对人民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市卫生健康委)

  17.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21〕13号)精神,落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政策性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不能休假人员,应适时安排补休,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学习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和争先创优机制,落实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薪酬待遇。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实行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完善第三方调解和引导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8.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党对公立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医院章程之中,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体系架构。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市卫生健康委)

  19.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市卫生健康委)

  20.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坚持把医院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党支部参与医院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为成员。专项工作小组秘书处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按照市级模式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制定落实方案,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公立医院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探索开展有利于推动本院高质量发展的改革举措。

  (三)落实投入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和政策培训,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