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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2-0611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吉林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2-06110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吉林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吉林市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吉林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关于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吉林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3号),深入开展省气象局与市政府关于加强气象科技应用的战略合作框架各项工作,推进气象强市建设,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吉林市高质量发展能力与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三个五”战略和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协调发展,构建“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要求,落实吉林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努力实现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以建设气象强市为目标,以实现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为主线,持续提升气象服务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新时代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气象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业务体系、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气象现代化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气象保障吉林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气象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贡献成效更加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综合业务能力建设。

  1.提高气象监测精密水平。加强气象综合探测大数据存储和超算能力建设,利用多手段完善大气垂直观测水平。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升级监测薄弱区域自动气象站的观测要素。加强对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农业、水利、交通、林业、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探测能力建设,完善社会化装备保障体系和志愿者服务观测体系,推进社会观测数据的行业管理和应用,加强气象数据安全管理。依法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局、市规自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协助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协助配合,不再列出)

  2.提高气象精准预报能力。用好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对雷暴、冰雹、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客观预报技术研究。提升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提前量。加强对客观化智能网格预报产品应用。发展客观定量化致灾临界气象条件分析技术,细化气象灾害对敏感行业定量化风险评估指标,建立致灾临界阈值指标体系,强化洪涝、山洪、地质灾害以及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能力建设。发展基于影响的专业气象预报业务,强化支撑农业、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等领域的分析预警预报。提高对农业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关键期的短、中、长期无缝隙预报预测能力。加强气象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自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提高气象服务精细能力。开展吉林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气象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暴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气象预警信息内容精确到乡(镇)。(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政数局、市水利局、市规自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4.提升重点领域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区划,加强普查成果应用。完善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及交通、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暴雨、暴雪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和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城市安全运行的极端天气影响评估机制。对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规自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5.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发挥我市在全省区域空中云水资源开发作业区优势,建设区域减灾中心及防灾减灾技能训练基地。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防雷安全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建设现代农业气象保障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6.加强国家粮食安全气象保障能力。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春耕春播、秋收等关键农时气象服务能力,积极应对洪涝、台风等重大灾害及气候变化,提高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水平。加强农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与风险评估,发展大宗作物面积、长势遥感监测和农业气象灾害卫星遥感监测评估技术,开展全年粮食作物产量气象预报。建立舒兰水稻农业气象分中心,开展水稻、木耳等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打造农产品气象标识品牌建设。扩大“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覆盖面,推进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助力宜居城市建设。

  7.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研究型生态气象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气象保障。在黑土地农田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建设中同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生态功能区及重要河流水源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健全生态质量气象评估机制,开展林区和重要水体生态质量评估。提升森林防灭火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规自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升级重污染天气气象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能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9.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灾害和气候风险评估,加强气候承载力监测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工作。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资源气候资源,提升“碳达峰”“碳中和”的气象科技贡献率。深入发掘生态气象旅游资源,开展“气象公园”“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等国家级气候品牌建设。(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10.提高公众气象服务供给能力。积极发展公众气象服务,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多元化需求,丰富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种类,重点在生态、冰雪旅游、健康、交通、农业、康养等领域研发满足公众迫切需求的公共服务产品。打造“吉林市气象”服务品牌,提高气象服务覆盖率。加强气象科普及防灾减灾宣传,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及防灾减灾意识。(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1.推进气象融入行业发展。按照“旅游+气象”模式,发挥气象科技优势,提升全域旅游气象服务水平,组建北大湖冰雪气象研究中心,积极拓展“冰雪”“避暑”气象服务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完善雾凇、红叶、白桦等自然景观气象预报技术,构建智能化、伴随式旅游气象服务新模式。(市气象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能力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强化作业弹药的购买、运输、存储、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人影科技支撑及现代化水平,加强地面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开展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升级改造。开展保障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修复、森林防火、水库蓄水、服务重要活动等方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效益。(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为气象强市建设提供支撑。

  13.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落实省气象局与市政府关于加强气象科技应用战略合作协议,将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生态气象、冰雪旅游等技术研究纳入市科技创新计划。加强对北上台风、强对流、暴雨洪涝、雨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智能精准预报预警服务的技术攻关。深入研究吉林雾凇形成机理,优化雾凇预报模式,开展人造雾凇试验。(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4.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依托吉林云物理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推进北方暴雨和吉林雾凇实验室建设,建设气象科技应用众创基地和气象科普体验基地。加强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组建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开展防灾减灾、为农服务、清洁能源业务技术研究,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气象部门和政府双重领导优势,按照地厅合作协议,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对接,研究制定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配套制度,做好气象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相关要求,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气象重点工程、气象台站基础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气象防灾减灾经费。

  (四)强化部门合作。在气象防灾减灾、科技创新领域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融合。气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工信、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能源、化工、旅游、电力、教育等部门积极对接,多部门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