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吉林市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日常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二、决策承办部门(单位)负责建议、启动、实施等相关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程序性规定。要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时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上级文件要求需履行其他程序的,如提请市委审议、市人大审议的,从其规定。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2022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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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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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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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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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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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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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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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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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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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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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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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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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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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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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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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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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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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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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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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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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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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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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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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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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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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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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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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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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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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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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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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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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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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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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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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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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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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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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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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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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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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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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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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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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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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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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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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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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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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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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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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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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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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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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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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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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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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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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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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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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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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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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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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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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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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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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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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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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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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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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优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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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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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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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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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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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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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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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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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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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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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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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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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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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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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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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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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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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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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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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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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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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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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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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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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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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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