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吉市政办函〔2021〕53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及《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要求和征集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1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吉林市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日常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二、按照本目录确定的承办单位,负责建议、启动、实施等相关具体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程序性规定;要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时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形成卷宗。
三、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上级文件要求须履行其他程序的,如提请市委审议、市人大审议的,从其规定。
四、承办单位推进实施决策事项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严格考核奖惩。
五、本目录确定的事项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附件:2021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度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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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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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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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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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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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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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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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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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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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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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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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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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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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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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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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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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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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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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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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城区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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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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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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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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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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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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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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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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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年度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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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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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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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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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年度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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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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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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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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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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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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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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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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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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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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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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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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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吉林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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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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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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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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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四城区及永吉县所属开发区布局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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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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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合作交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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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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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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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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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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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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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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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2.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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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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