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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0-15501
分  类: 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发文字号: 吉市政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20-15501 分  类: 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发文字号: 吉市政发〔2020〕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201020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吉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发〔201917号),全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结合《“健康吉林2030”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健康吉林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基本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市健康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2030年,健康吉林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落实措施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开展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宣传培训。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健康巡讲及健康科普宣传,制作健康科普和健康扶贫公益广告。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计划项目,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和“健康吉林大课堂”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直媒体和地方媒体与卫生健康部门合办优质健康科普类节目、栏目。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在基层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吉林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做好国民营养宣教及监测管理,实施营养干预。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普及,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配合)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试点及“食育教育”基地推进工作,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减缓成人肥胖增长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完善“15分钟健身圈”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积极扶持各地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周边学校和社区开放。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上冰雪”和全民健身“百日行”两大主题系列活动,突出全民健身活动冰雪特色和品牌,积极打造具有吉林文化特色的活动品牌,着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吸引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生活指数。(市体育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知程度。利用卫生健康主题日开展控烟宣传,广泛传播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配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等负责)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稳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逐年提高建设比例。(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吉林车务段、市烟草专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各级专业机构控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模式,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配合)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心理健康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健康社区(单位、学校)为载体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环境安全四大保卫战。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配合)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吉林车务段等配合)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消费品专项整治工作,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优化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结构,推广《母子健康手册》,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实施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积极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切实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冰雪体育进校园活动,将体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市教育局负责,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救治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针对各类职业人群积极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鼓励、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工职业健康管理。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各项职业健康权利。(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广健身知识,普及老年人健身方法,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等配合)发挥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的重要作用,鼓励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市民政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配合)支持社会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和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文养结合”,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民政局、市中医药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并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干预,扩大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负责)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成功率。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抗癌防癌科普知识,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逐步提高生存率,降低病死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药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等配合)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癌症数据分析研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加强体系建设和癌症防治科技攻关,持续设立医疗卫生重点、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域内医疗机构开展癌症防治领域科技攻关,提升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及防治。加强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创建指导,切实防范各种危险因素,开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干预工作。关注重点人群,早期发现,防控病情发展,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逐步建立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防治管理服务。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及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高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与血糖监测。探索各级医疗机构建立首诊测血糖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中医药局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力度,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落实艾滋病、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强化地方病综合防治,控制和消除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配合)

行动目标: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吉林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具体措施,细化15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贯彻实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配合)

(二)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让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健康吉林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配合)

(三)探索建立多元化参与机制。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各级各类单位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各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技支撑,设立医疗卫生重点、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推动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监测考核。加强对全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评估监测。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评估,采取科学方法对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并向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市政府报告;做好指标监测,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任务目标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行动推进组按计划完成指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配合)将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工作纳入各级各类考核,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考核指标框架,将各类指标任务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等配合)

 

附件:1.吉林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2.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22年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吉林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
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成立吉林市健康中国推进委员会,现将主要职责、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提出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落实措施,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落实吉林省健康中国推进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任:盖东平    副市长

    副主任:杨立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奇志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伟光  市教育局局长
      王一鸣  市体育局局长
  秘书长:杨立民    (兼)
      王晓娟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

理局副局长                             
   
  员:赵大明    市委宣传部副
部长
      孙  拓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恩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邵  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闻序  市科技局副局长
      田继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褚瑛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守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雨默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景柱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  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春光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贺宏石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王明春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树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
      刘义军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德林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郭文飞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
      狄庆伟   沈铁吉林车务段副段长
      孙  彦  市扶贫办副主任
      崔衍伟    江城日报社副总编辑
      刘红卫  市总工会副主席
      崔金鑫   共青团吉林市委副书记
      关淑霞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闯绍文    市科协副主席

      马成文  市残联副理事长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娟兼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推进委员会下设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各自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考核工作。

三、工作机制

吉林市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一)研究确定年度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监测指标体系。以《吉林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为基础,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监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

(三)开展调查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

(四)推动健康促进传播。运用健康频道、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

(五)明确部门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落实政策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2

吉林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2022
年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2022年全市
目标值

1

健康知识

普及行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2

2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3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4

全民健身

行动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0.86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6

妇幼健康

促进行动

婴儿死亡率(‰)

7.5

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

8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8

9

产前筛查率(%)

70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11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12

中小学

健康促进
行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50

13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4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5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6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转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17

职业健康

保护行动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18

老年健康

促进行动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19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

慢性呼吸

系统疾病

糖尿病

防治行动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2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21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2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3

传染病

及地方病

防控行动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24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7

25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

26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