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吉市政办发〔2015〕9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吉林市落实定向精准调控措施
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对照省出台的28条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落实和责任分工意见。
一、继续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
2015年,我市要争取将中油吉化、吉神化工、华微电子等28户企业纳入全省用电奖励补贴范围,全年争取用电补贴1亿元以上。其中,用电大户企业以2014年2月份企业购电量为基数,高载能企业以2012年9月份至2014年2月份购电量最低月为基数,基数以上增量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2元。(市工信局负责)
二、扩大直购电试点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吉林建龙钢铁、康乃尔化工、吉恩镍业等14户企业进行申报,力争我市更多企业纳入2015年全省直购电试点范围。(市工信局负责)
三、下调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
省提出,将大工业用电在销售电价基础上统一下调0.015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下调0.048元/千瓦时,趸售电价同步调整。我市要做好电价调整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供电企业对新电费价格和省电网新的销售电价表进行公示,确保国家电价下调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市物价局负责,吉林供电公司配合)
四、促进电力外送
2015年全省力争外送电量50亿千瓦时。我市要积极争取省在外送电力分配上适度倾斜,促进我市富余电力向外输出。(市发改委负责,吉林供电公司配合)
五、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全省将加快推进沈阳-长春、四平-白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2015年争取新增10亿立方米供气量。我市要组织协调吉林港华燃气公司和昆仑燃气吉林分公司,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气源,同时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调峰能力。(市发改委负责,市政公用局配合)
六、促进国Ⅳ柴油产销平衡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规范成品油市场和油品促销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国Ⅳ标准柴油与普通柴油并行销售和分区销售管理。(市商务局负责)
七、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我省将全面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下调至2%。我市要按照全省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行业的“营改增”扩围准备工作。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加强对财政票据发放和核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参保企业社会保险优惠相关政策。(市财政局负责,国税局、地税局、社保局配合)
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将无籍房政策(见吉市政办发〔2013〕4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尽快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城区已入住房屋初始工作方案》,争取年内完成114个已入住房地产开发项目初始登记和290万平方米城区已入住房屋个人产权登记工作。(市房产局负责)
九、继续推动棚户区改造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实施棚户区改造,力争6月份项目开工率达到60%,9月份开工率达到100%。按照国家、省关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偿要求,制定出台《吉林市棚户区改造购置商品房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实施意见》。组织做好棚改二期建设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争取开行贷款98亿元相关工作,争取6月份发放贷款。(市建委负责)
十、努力增加信贷投放
贯彻落实央行“定向降准”政策措施,做好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帮助更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同时,推动市环城农商行完成2.8亿元资本债发行工作。(市金融办负责,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市环城农商行配合)
十一、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
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全年力争3户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募股)上市或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融资工具,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实现高息向低息转变,短期向长期转变,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市金融办负责,发改委配合)
十二、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
我省鼓励工程建设公司、城建公司的BT项目回购款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2015年,我市要在水务集团9.4亿元、吉林城建集团29.7亿元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收益类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可行性。(市金融办负责,财政局配合)
十三、推动重点增量企业稳定增长
全省突出抓好净增产值超千万元以上的86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运行。我市要通过开展“保增长、促发展”专项行动,确保列入全省支持范围的众鑫化工、化纤集团等96户工业企业实现平稳增长,着力推进万丰奥威、晨鸣纸业等40户全省第一批重点增量企业增产增收。(市工信局负责)
十四、解决好“四有一缺”企业融资难题
全省将着力解决600户“四有一缺”企业融资困难,并增加“助保金池”资金5000万元。我市要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全市“四有一缺”企业和63个重点项目进行推荐,上门与企业开展对接,积极宣传“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市工信局负责)
十五、支持工业项目投产达效和企业纳入规模统计
跟踪推进万丰奥威300万件OEM铝合金轮毂、建龙钢铁300万吨精品钢等142个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年内力争达产率达到70%。组织实施“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全年力争培育规模工业企业70户。(市工信局负责)
十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引导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力争在现有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的基础上下降0.1个百分点。鼓励国有担保机构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出台重点科技型企业50万元以下贷款免收担保费政策。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担保机构风险补助。(市工信局牵头,金融办、国资委配合)
十七、帮助玉米深加工行业脱困
按照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吉林省玉米深加工企业加工玉米临时补贴管理办法》,对吉林燃料乙醇、博大生化、凯赛生物等纳入补贴范围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及时将每吨150元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市粮食局负责,财政局配合)
十八、推动重点大企业稳定增长
加大对重点大企业的调度监测和服务力度,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增产增收,下滑的企业遏制下降幅度,争取吉林石化检修不减量或少减量,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市工信局负责)
十九、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
交通方面,续建吉图珲铁路客运专线、吉林至荒岗高速公路、吉林火车站西广场改造,新开工铁路西环线、长吉南线改造、高速九站出口改造,推进吉林二台子机场扩建、国道202吉林绕越线、沈吉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水利方面,续建蛟河团山子水库、城市防洪工程、永舒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温德河生态修复、城防九站至乌拉街段等工程前期工作。能源方面,续建丰满水电站重建、桦甸生物质发电项目,新开工吉林热电厂扩建、山能集团半焦发电项目,推进红石抽水蓄能电站、琵河口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年内争取新城大桥、金珠大桥、恒山东路立交桥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新开工白山大桥、吉林大街中段下穿隧道、高新大路、秀水街等重点工程。(市发改委、建委、市政公用局、交通局、水利局、铁建办共同负责)
二十、拓宽重点领域融资渠道
国家和省鼓励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等专项债券。我市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超前做好专项债券的谋划设计和申报发行工作,力争8月底前编制完成债券发行申报材料。(市发改委负责,科技局、民政局、建委、工信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金融办、国资委配合)
二十一、积极推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加强PPP项目包装和申报工作,争取将污水厂二期、供热管网改造等一批PPP项目列入国家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六水厂新建、国电吉林热电厂热源改造等4个PPP示范项目建设,同时对全市13个基础设施建设存量项目实施PPP模式改造,争取化解存量债务余额21亿元。做好节能减排投资引导基金、东北老工业区改造投资发展基金、PPP引导基金的设立、募集和投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为我市PPP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规范的政策支持。(市财政局负责,发改委配合)
二十二、加快“走出去”步伐
密切跟踪国家和省“走出去”政策,做好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扶持。加大“走出去”战略实施力度,支持昊融集团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推动吉林化建公司在中东、中亚、俄罗斯等地对外开展承包工程,组织吉恩镍业、吉林双湖等企业开拓非洲、中东和俄罗斯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全省将重点支持1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个电子商务县、20个县域特色商品专区、100个电子商务村镇和50户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发展。我市要抓好“淘宝特色中国吉林市馆”和以“一网全城”为代表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打造我市城市名片和电商品牌。继续指导高新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扶持东福米业等重点企业发展。加快蛟河和桦甸县域电子商务试点县(市)建设,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申报工作,全面实施“村淘计划”。(市商务局负责)
二十四、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促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尽快印发《吉林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工作方案》,围绕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建立一批培训辅导型、创客孵化型的新型孵化服务机构。出台《关于加快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创业孵化、科技融资等政策。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孵化器,依托吉林经开科技公司建成吉林高新技术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托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吉林高新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完善涵盖孵化器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者三个层次的孵化培训体系,建设孵化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市科技局负责)
二十五、推进“一星一油”项目
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打造“采矿干馏—炼油—瓦斯和半焦发电—灰渣综合利用—页岩油深度加工”产业体系,重点抓好桦甸成大弘晟270万吨/年、山能集团90万吨/年矿井改造工程,以及半焦发电、瓦斯发电、灰渣利用等系列油页岩综合利用项目,年内力争完成矿井改造工程,实现瓦斯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市发改委负责,桦甸市政府配合)
二十六、加快建设云计算中心
密切跟踪省支持云计算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动态,及时做好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中油吉林数据中心项目达产达效,确保江南数据中心项目10月底前竣工投产。(市工信局负责)
二十七、深入推进生物质经济“八大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秸秆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力争桦甸昊海天际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年内竣工投产;加快吉林燃料乙醇8万吨/年纤维素乙醇项目前期工作,待技术成熟及市场需求扩大时及时推动实施。(市发改委负责)
二十八、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粮安工程”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实现全市新增收纳仓容30万吨、平房仓容5万吨,维修仓容117.2万吨。争取10户农户种植专业合作社参与全省自主建仓试点。(市粮食局负责)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4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
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江
城日报社。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5年6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