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政发〔
2017
〕
9
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上海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座谈会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放管服”改革的强度、力度和实效,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吉政发〔2017〕7号)和《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精神,现就全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政策。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国家和省取消的坚决对应取消,国家和省下放的切实接住用好。凡是承接落实的以清单形式在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市编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建立涵盖“所有审批事项、每项材料手续、全部审批过程、各个环节流程”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明确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统一规范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做到“七个统一”,实现市内无差别办理。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的方案。(市编办、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牵头,市发改委、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国家及省市精简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市编办、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强化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严格限定中介服务范围,优化中介评估环节,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调整《吉林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编办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法制办、物价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科学设置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力争再缩短20%以上。探索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估等模式。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市发改委、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工信局、国土局、建委、房产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水利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着力解决职业资格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落实国务院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公开发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清理规范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出台取消一批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政策。根据实际,按领域或行业制发通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市人社局牵头,市工信局、建委、房产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交通局、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梳理涉及工商登记前后的各种“证”,该砍的坚决砍掉,保留的实施“多证合一”,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国家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求,及时修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积极总结推广市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完善网上登记系统,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范围,逐步实现工商登记“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定出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二)继续开展清费减负行动。强化收费清单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修订《吉林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林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建设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银行收费、进出口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依附行政职能的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坚决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物价局、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监管
(十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公布《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行联合监管,由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制定出台《吉林市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各级政府部门使用该平台开展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市职转办牵头,市工商局、编办、法制办、软环境办、政务公开办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主动监管,切实转变理念、履行监管职责,真正把监管落到实处。各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吉林省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责任清单(2017年本)》,研究制定本部门后续监管实施办法。推行“双告知”(工商部门在企业办理登记时,应向市场主体告知后续办理审批手续、向相关审批部门告知企业注册信息),“双公示”(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或作出行政处罚后,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市工商局、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探索研究设立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建立统一的社会代码制度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完善联合惩戒信用监管机制、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名单、环保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软环境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
(十六)深化“互联网+政务”新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推出政务服务“一张网”手机版和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平台,全市所有县(市)均开通“网上开证明”服务,建成市政务云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线上线下办理深度融合,打造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服务的高效网上平台。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逐步推动向乡镇、街道延伸。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和支撑平台,基本实现交易全程电子化。投资项目数据平台投入运行,大力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构筑“互联网+政务”新型服务体系。(市政务公开办、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发展空间。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双创”服务平台功能,支持初创企业1000户,完成创业培训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设立10亿元科技创业基金,支持智慧农业产业园、蚁神动漫等创业园区发展;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建化学药物等细分行业技术产业研究院;引进中科院应化所中试基地、设立百度(吉林)创新中心;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资本向“双创”领域,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业态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人社局、工信局、金融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八)推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改革。调整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实施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改革、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校、企深度对接,全面加快校城融合发展步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各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大力实施冰雪奥运冠军培育计划。(市教育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十九)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评估体系。将“放管服”改革任务全部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绩效评估体系。全方位监督检查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进度和成效,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市人社局、市发改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督查问责。不断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行政问责建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附件:市政府2017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台账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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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2017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台账 |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
序号 |
重点改革任务 |
任务成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政策 |
出台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市编办 |
市法制办 市政府相关部门 |
省政府文件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2 |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 |
建立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七个统一” |
市编办 市法制办 市政务公开办 |
市发改委 市质监局 |
11月底前 |
3 |
动态管理权责清单 |
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 |
市编办 |
市法制办 市政府相关部门 |
11月底前 |
4 |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
完善公布《吉林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市编办 |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 市法制办 市政务公开办 |
11月底前 |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
5 |
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
投资项目数据平台投入运营 |
市发改委 市政务公开办 |
市工信局 市国土局 市建委 市房产局 市规划局 市市政局 市城管局 市水利局 市环保局 市文广新局 市安监局 市安全局 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 |
4月底前 |
审批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力争再缩短20% |
年底前 |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
6 |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
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 |
市人社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在省政府文件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7 |
开展违规职业资格清理专项行动 |
出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
市人社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在省政府文件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8 |
清理规范行业准入证、上岗证 |
出台《关于取消一批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的通知》 |
市人社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在省政府文件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
9 |
动态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
及时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 |
市财政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11月底前 |
10 |
继续开展清费减负行动 |
修订《吉林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吉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吉林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林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10月底前 |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
11 |
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
出台《关于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8月底前 |
12 |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
修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在省政府文件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
13 |
大力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
出台《吉林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4月底 |
14 |
推进企业诚信系统建设 |
建立统一的社会代码制度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 |
市工商局 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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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
15 |
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 |
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后续监管实施办法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7月底前 |
出台《关于做好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7月底前 |
落实《吉林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数据交换机制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7月底前 |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
16 |
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
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 |
市人社局 |
市科技局 |
年底前 |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功能,支持初创企业1000户,完成创业培训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 |
市人社局 |
市工信局 |
年底前 |
设立10亿元科技创业基金,支持智慧农业产业园、蚁神动漫等创业园区发展;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建化学药物等细分行业技术产业研究院;引进中科院应化所中试基地、设立百度(吉林)创新中心 |
市科技局 |
市人社局 市工信局 |
年底前 |
17 |
推动教育事业改革 |
调整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实施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改革、名优教师培养建设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政、校、企深度对接,全面加快校城融合发展步伐 |
市教育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18 |
推动文化事业改革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
市文广新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19 |
推动卫生事业改革 |
推进各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20 |
推动体育事业改革 |
实施冰雪奥运冠军培育计划 |
市体育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七、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 |
21 |
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建设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 |
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投入使用 |
市物价局 市政务公开办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10月底前 |
22 |
深化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
建设政务云平台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
建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
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
完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23 |
进一步优化项目并联审批 |
出台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的工作意见 |
市政务公开办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年底前 |
八、行政执法改革组 |
24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
制定出台《吉林市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市工商局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4月底前 |
公布《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市编办 市法制办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4月底前 |
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 |
市职转办 市工商局 市法制办 市软环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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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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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