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政办发〔
2017
〕
50
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3日
吉林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6〕25号)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目标的通知》(吉发改环资〔2017〕168号)要求,特制定秸秆项目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我市城区计划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6个,其中:续建7个,新建19个。项目总投资30.4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4.2亿元,必保完成秸秆利用新增用量15万吨以上,力争超额完成省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根据各城区资源状况和产业基础,分解秸秆利用量任务指标如下:船营区2.5万吨,昌邑区3万吨,丰满区1.5万吨,龙潭区3万吨,高新区4万吨,经开区1万吨。
二、适用范围
吉林市城区乡镇,各县(市)政府可参照其制定本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方案。
三、重点项目推进计划
(一)秸秆收储站点项目。
1.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秸秆收储运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船营区搜登站镇长桥子小学原址,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年秸秆收储量1.5万吨,同步在大绥河镇、欢喜乡再布局4-5个收储点。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2017年9月开工,10月竣工。
2.吉林市倍源新能源公司收储运建设基地项目,建设地点船营区搜登站镇腰堡村,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年秸秆收储量1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2017年9月开工,11月竣工。
3.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秸秆收储基地项目,采取个人与村集体合作形式,成立秸秆收储合作社,就近建立秸秆收储站点。年收储秸秆量2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2017年办理前期手续。
4.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秸秆收储运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土城子乡,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总投资2150万元,已完成投资1200万元,年收储秸秆量10万吨。项目主体工程收尾,2017年10月竣工。
5.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秸秆收储运基地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桦皮厂镇,年收储秸秆量10万吨。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已开工建设,2017年11月竣工。
(二)秸秆供热试点项目。
1.吉林省融商集团左家镇秸秆综合利用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左家镇,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对左家片区、河湾子片区区域进行供热改造,主要包括特产研究所、农大红酒业、镇政府、医院、学校、粮库等。2017年计划完成特研所、农大红酒业、镇政府及站办所的供热改造。一期工程新上1台20吨生物质锅炉,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年可利用秸秆2万吨。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017年年底开工建设,2018年12月竣工。
2.吉林市丰焱新能源公司小白山乡秸秆综合利用集中供热示范项目。建设地点丰满区小白山乡,主要对党校、女中、卫校、监管支队等进行集中供热,供热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厂房一栋,购置2台20吨锅炉及附属设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年消耗秸秆1.2万吨。项目前期手续正在办理中,2017年10月开工,12月竣工。
3.吉林市阳光建华供热公司建华锅炉房生物质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丰满区建华村,改造1台40吨锅炉和1台80吨锅炉,将其燃料由燃煤改为生物质,供热面积9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6万元,可研已批复,2017年年底开工,2018年7月竣工。
4.乌拉街镇福佳村生物质供热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乌拉街镇。该项目采取农村合作社形式,购置锅炉数2台,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年消耗秸秆1万吨。总投资5000万元,2017年办理前期手续。
5.宏日新能源公司高新北职教园区生物质供热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北区职教园区。项目总投资8592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购置3台40吨生物质锅炉,供热面积120万平方米,年消耗秸秆6.8万吨。项目已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投产。
(三)秸秆成型燃料项目。
1.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年产5万吨秸秆颗粒燃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船营区搜登站镇长桥子小学原址,2017年9月开工,11月竣工。
2.吉林市倍源新能源公司年产3万吨秸秆颗粒燃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船营区搜登站镇腰堡村,2017年9月开工,11月竣工。
3.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土城子乡,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年产秸秆成型燃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850万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2017年9月竣工。
4.吉林省金生新能源公司秸秆颗粒燃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桦皮厂镇,总投资700万元。年产秸秆成型燃料2万吨,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017年10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
5.吉林市蓝天新能源公司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桦皮厂镇,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年产秸秆成型燃料5万吨,项目总投资850万元,2017年9月开工,11月竣工。
6.方源秸秆开发公司秸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乌拉街镇,年加工秸秆成型燃料3万吨,总投资2700万元,完成投资1700万元。已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
7.安图佳和燃料公司秸秆利用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金珠镇,年加工秸秆成型燃料3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2017年办理前期手续。
(四)秸秆饲料项目。
1.万成牧业公司秸秆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江密峰镇,年生产秸秆饲料1万吨,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017年9月开工,12月竣工。
2.大军元牧业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大口钦镇,年生产秸秆饲料1万吨,总投资600万元,已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
3.缸窑镇秸秆饲料加工项目。建设地点龙潭区缸窑镇,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采取农村合作社形式,年生产秸秆饲料3万吨。已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
(五)秸秆肥料项目。
吉林市米田肥业公司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项目,建设地点丰满区小白山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一条,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项目基础工程完工,设备正在安装中,2018年4月竣工。
(六)秸秆基料项目。
吉林市沃亚食用菌培育公司利用废秸秆制作食用菌菌包原料项目。建设地点丰满区旺起镇,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秸秆存放场、秸秆粉碎加工及包装车间。2017年9月开工,12月竣工。
(七)其它秸秆利用项目。
1.安徽格义循环经济产业园公司(中信集团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昌邑区孤店子镇。项目总投资5.7亿元,生产生化木素、纤维素浆粕、沼气和有机液肥等产品。项目正在洽谈中,力争2017年年底开工。
2.吉林市意禾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秸秆热解气化炭气联产项目,年产高能秸秆燃气600万立方米,木炭粉4000吨,木焦油800吨,年利用秸秆3万吨。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2017年9月开工,2018年底竣工。
3.吉林中能环科公司50万吨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经开区,项目总投资20亿元,主要建设年产44万吨液体黄腐酸水溶肥基料、35万吨固体黄腐酸有机肥基料和57.5万吨木糖原液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目前项目完成立项。中能环科已与大本实业公司签订秸秆收储合作协议,秸秆收储中心试点完成选址布局和设备选型。2017年9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
4.吉林市青龙木业公司生物质资源转化设备项目,建设地点丰满区江南乡,年产生物质能源转化设备150台(套)。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已完成投资176万元,购置及安装部分设备,2017年12月竣工。
四、补贴政策
从2017年起,每年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设备给予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主要对以下方面给予补贴:对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站点给予补贴;对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秸秆供热试点项目按照生物质锅炉吨位和承担的供热面积给予补贴;对购置秸秆捡拾机、压捆机和固化成型机等设备且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将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区及相关部门,年底进行考核。各城区主动作为,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推进方案,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二)发挥政策优势,给予配套支持。在市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城区也要制定扶持政策,根据承担能力设立相应配套补贴资金。《方案》以外新增实际落地建设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享受同等补贴政策。供电部门要在秸秆发电上网和秸秆初级加工环节电价等方面给予支持。国税、地税部门要按规定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三)搞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全面启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程,每个城区要建设1-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乡镇,积极推广秸秆供热、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秸秆饲料、秸秆肥料、秸秆原料、秸秆基料等“五化”利用工程。在市城区设立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也要规划建设1-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乡镇,全面拉动吉林地区秸秆利用的市场需求,积极总结相关技术及管理经验,以试点带动其它区域的秸秆利用产业发展。
(四)加快技术创新,加大新技术的扶持力度。鼓励研究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鼓励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发展。加大对秸秆“五化”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生产加工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好秸秆加工利用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五)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益处。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综合执法,积极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实践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形成自觉利用秸秆的良好氛围。
六、责任主体
(一)船营区。
1.区级责任人。
船营区常务副区长 刘建良
2.区级项目负责人。
船营发改局 刘玉凤
3.乡镇级项目负责人。
搜登站镇 王瑛琪
欢喜乡 王 胤
大绥河镇 冯 冲
(二)昌邑区。
1.区级责任人。
昌邑区副区长 张维峰
2.区级项目负责人。
昌邑发改局 郑继峰
3.乡镇级项目负责人。
桦皮厂镇 刘雪峰
左家镇 于志章
土城子乡 付金国
(三)丰满区。
1.区级责任人。
丰满区副区长 罗 兵
2.区级项目负责人。
丰满发改局 王 贺
3.乡镇级项目负责人。
小白山乡 张 涛
江南乡 高晓宇
旺起镇 金冠丞
前二道乡 马 卓
经济开发区 马 壮
(四)龙潭区。
1.区级责任人。
龙潭区常务副区长 常国伟
2.区级项目负责人。
龙潭发改局 江 曦
3.乡镇级项目负责人。
金珠镇 王艳丽
江密峰镇 牛 彪
江北乡 李凤龙
缸窑镇 梁春光
大口钦镇 孙志强
乌拉街镇 郭明宏
(五)经开区。
1.区级责任人。
经开区副主任 徐有吉
2.区级项目负责人。
投资促进三局 王云力
(六)高新区。
1.区级责任人。
高新区副主任 阚德权
2.区级项目负责人。
高新经发局 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