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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实施细化督查管理工作情况
一、全年重点目标责任制工作任务确立情况
(一)组建供销集团,完成资产划转,构建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实现“双轨运行”社企分开,将市供销社的行业指导职能与社有企业的经济发展职能进行分开,减少市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直接干预,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行体制,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扩大资产收益,持续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增强为农服务的硬实力。市社理事会聘请中介机构,下大气力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将社有资产进行划转至集团公司,实现整合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建立起资产营运投融资平台,推进供销集团化发展,不断增强市社的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加速提升市社经济实力,更好的 “三农” 服务。
(二)新建或改造10个吉林市“网上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站。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18号)、《吉林市委办公厅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办〔2016〕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城乡流通服务发展,打造日用消费品下行和农副产品上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流通服务平台,建立起一个以吉林市供销合作社为中心,围绕现有基层网络,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城市社区和乡村社会网点,升级打造成吉林市城乡一体的供销合作社服务中心网络体系,实现城乡一体零点对接。最终建立起 “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性资源对接网络平台。
二、狠抓落实,按时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一)2018年5月16日完成了工商注册,正式成立吉林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4月末完成了资产清查, 12月初召开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以资产清查结果为依据,形成了资产划转决议,将供销社理事会所属企业资产全部划转至供销集团,完成了构建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
(二)截至10月份,已建成永吉县双河镇、五里河镇综合服务站和蛟河市天岗镇、白石山镇、天北镇综合服务站5个镇级服务站,以及永吉县双河镇大河川村、黑石村、芹菜沟村和长岗村、西阳镇马鞍山村5个村级服务站,并运营良好。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重点目标任务及时推进
(一)组建成立吉林市供销投资集团。为集中打造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暨成立供销集团,推动社有企业统一开展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市供销社在开展资产清查的同时,一方面着力巩固果品批发市场、莲花日杂、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对应新兴市场业务及主导推进的项目,在资本运作、商品流通、农业产业、企业管理、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注册成立4个全资公司和2个参股公司,以其中吉林市供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以新成立公司为子公司,注册成立了吉林市供销投资集团,搭建了社有资产集中运营的承接平台。
(二)完成社有资产清查和资产划转工作。根据报请政府批准的《吉林市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市供销社聘请中介机构从去年5月份开始,历时一年多的时间,通过清查企业相关账目、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土地房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开展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对3户参股企业,13户独资企业(包括老企业)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资产清查审计报告16份,摸清了供销社家底,理清固定了资产隶属关系。资产清查结束后,按照“一企一策”的思路,对企业遗留的债权债务、社会保障、人事安排等问题,进行逐个破解,盘点资产净值,开展资产划转。召开了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了资产清查及资产划转工作汇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将社属资产划入供销集团的决议》,经资产交接双方确认,将明晰后的社有企业的资产,统一合并划转到集团公司管理,完成资产管理权的划转。资产划转完成后,供销集团将集中开展社有资产投资运营,推动供销社企业走集团化、市场化发展道路。目前,市供销社已向市政府做了汇报,拟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资产划转后的权证变更、企业注销、税费减免等事宜。
(三)依托吉林日杂网上商城,吉林市“吉日”物流配送网络共同建设“网上供销社”综合服务站,重点培养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塑造品牌。将综合服务站作为供销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通过购置电脑等网络销售终端设备采供货架等设施, 装饰店面等手段,对基层网点进行规范化改造完善,农资供应、小额取款、快递服务、代缴代办等功能,为农民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实行统一挂牌、统一宣传、统一制度、统一代购、统一配送的运营模式,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所售商品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后取得的成效
(一)成立供销集团,构建了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平台后,为进一步服务“三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主动作为,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与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蛟河市支行开展合作,积极投身到农村金融服务中来。经过和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蛟河市支行积极沟通,多次到蛟河市黄松甸食用菌基地进行调研,共同推出 “益农贷·黑木耳产业链授信项目”。即吉林市供销社以吉林市供销投资集团为主体,为蛟河市黄松甸木耳种植农户、专业社社员和经销商提供农产品收购贷款质押反担保,由中国银行蛟河市支行为贷款业户提供信贷支持。开展农产品收购贷款及担保业务,是供销社组建供销集团、搭建资产运营平台后,开辟金融服务领域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随着第一笔“益农贷”产业链授信项目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供销社在推进银企合作、开拓金融服务业务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二)社有资产清查和资产划转后,实现了产权明晰,资产整合,集中管理,优化了资产结构,为供销集团集中优势资源开拓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资产清查结果,已理清理出资产囯拨土地5宗,面积4.6万平方米。房屋34处,建筑面积42,754.42平方米。股权共计280万元。二是资产划转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资产划转工作方法和程序进行,首先,确立划转范围、划转对象、划转比例、承接主体。其次,由市社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社属企业拟划转资产清单,由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资产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相关资产的划出、划入手续。再次,按照先确定资产权属再划转、协同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将社有资产分批次进行划转。首批划转的资产,涉及3户参股企业,吉林市莲花日用杂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果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户全资(老)企业,吉林市跃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新合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日用杂品公司、吉林市果品批发市场、吉林市果品批发市场旅店部、吉林市果品公司、吉林市果品商店、吉林市干鲜果品合作总店、吉林市土产公司、吉林市经销公司、吉林市泰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市秋林大厦、吉林市秋林公司。第二批划转的资产,涉及1户参股企业,市西关旧货物资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1户全资(老企业)市畜产公司。以及第一批因特殊原因未完成划转的社有资产。最后,由于历史的原因,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隐性资产,必须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办理划转手续。
(三)“网上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站的建立,培养农村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塑造品牌,为农民群众提供吉林日杂网上商城(“网上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站)电子商务平台具备的10项网上服务功能。将服务站作为供销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以此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运营服务功能,搭建供销社新型为农服务平台体系城(“网上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站)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成为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农村网上供销社综合服务站将以诚信为本,共享共建,真正打造成农民的放心店、贴心店。以此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运营服务功能,搭建供销社新型为农服务平台体系。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匮乏是影响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资金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综合改革也好,经济发展也好,都是离不开资金的推动和支持。供销集团的发展单纯依靠內源融资是难以维系发展需要的,必须借助一定的外源资金来推动。因此,能否获得稳定的外部资金来源,足额筹集到发展建设资金是至关重要。
2.缺少为农服务的经营平台(场地)。市供销社系统与先进地区相比, 在功能发挥、基础配套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这需要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还需要自身开动脑筋,创新思维,发挥供销社合作优势,共同打造为城乡服务的综合性、 规模化的基础建设平台,打造与新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的新型为城乡服务平台,努力构建专业化、 规模化和综合配套、 便捷高效的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 助推工农业生产发展贡献力量。
3.土地、房屋证照不全,证实不相符。由于历史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的企业土地使用权证不全、过期未再续办,有的房屋建筑物改造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的企业房屋重新建设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改建后的面积与权证的面积不符,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办不下来新的不动产证,存在着资产丢失的隐患)、房证和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
4.“空壳”企业难以注销。社属老企业有的已经“空壳”,只有财务报表,企业改制后职工全员下岗,资产大部分抵债,账目和记账凭管理不善,残缺不全,债权债务成了死账、坏账,企业早已关停,工商执照已经吊销多年,但不能注销,因为注销需要税务查3年的账,老企业无法提供完全的账簿,致使老企业不能注销,每月还需要向税务局零申报。
5.资产划转税费负担过重。资产清查后,社属资产虽然已经划转至供销集团,但是,如果按照正常资产交易纳税,无力承担资产整体划转带来的高额税费。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完成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立,建立集团化运营管理机制。新成立的市供销集团确定集团总部为“吉林市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明年要在集团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设立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综合管理部(文秘、综合、总务、人事)、财务统计部、经营开发部(政策研究、项目开发、社有资产管理备案)、教育培训部、安监审计部(安全、监事、审计)等6个职能部(室),把集团建成社有企业的战略管控中心、资源配置中心、风险控制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人力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2.在完成社有资产划转的基础上,完成企业管理权的划转。在完成企业产权划转的同时,明年完成企业事权的划转。对于市社理事会投资入股的社有企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完成市社全资企业的事权划转,将人财物及经营业务直接交由集团公司管控;二是陆续完成市社参股企业的事权划转,即由集团公司按照企业运营管理规则,分别向参股企业派驻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聘请职业经理人,改变过去由市社理事会派驻而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明确由集团公司对参股企业行使财务、人事、经营决策等管理职责,逐步推行社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