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震局201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地震局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减免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并附有2012年度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本年报可以在吉林市地震局网站(http://www.jlsdzj.com)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上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电话:0432-6202557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坚持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年初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鲁铭担任组长,副局长吕建坤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同时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分别负责政务大厅具体工作、信息公开及网站信息管理、发布及更新工作。并把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有计划,有部署,有培训,有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认真填报目录表格。确保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得到有效公开,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今年,我局还按照政府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工作,对其内容进行了更新,确保政府网站情况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是制定了政务公开目录,为每个干部更换了桌牌及胸卡。二是编制《2012年成果报告》,对局重点工作进行汇总公开。三是及时更新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中我局政务公开专栏内容,将全局的重要政策文件、重要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布。四是更新了我局网站建设工作,提供新的政务信息公开载体。
(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时刻将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高标准深化公开内容,充分满足了百姓知情权和参与权。以推动全局工作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为重点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更新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我局主要对机关基本概况、各处(室)工作职能、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工作规则、政策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执法执罚、五年发展规划、政务动态、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政务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四种形式进行公开:
1、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www.jlzwgk.gov.cn)。
2、吉林市地震局网站(www.jlsdzj.com)。
3、市地震局政务公开栏。
4、新闻媒体。
2012年地震局网站公开信息62条,接听群众咨询电话百余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获取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
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局网站建设。
六、附表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
附表1.吉林市地震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2年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 吉林市地震局 (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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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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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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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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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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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培训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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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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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41 |
5 |
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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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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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41 |
5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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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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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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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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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其他类信息数 |
3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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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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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41 |
5 |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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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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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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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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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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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纸质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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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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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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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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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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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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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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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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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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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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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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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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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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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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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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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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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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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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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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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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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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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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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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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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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原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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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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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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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受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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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办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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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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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纠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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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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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2年发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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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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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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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其他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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