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0-075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标 题: | 中心业务大厅服务行为规范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0-0756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标 题: | 中心业务大厅服务行为规范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06日 |
业务大厅服务行为规范
中心综合业务部及在中心一楼办公的担保公司、公证、评估、银行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一、形象着装规范
1.必须着统一西装、佩戴胸牌上岗。西装扣子齐全、无破损、无油渍、无汗味,衬衣束在裤腰内,风纪扣、袖口要扣好,未按规定着装者不得上岗。
2.领带要统一、干净、规范。男员工领带长短要适度,上不露风纪扣,下端盖住腰带。女员工领带或纱巾要端庄,位置要正,统一不佩戴时,要将衬衣领子翻到上衣领外。
3.头发要梳洗干净整齐。男员工发角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准留胡须。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过肩长发要扎起。
4.举止要文明,立姿端正,坐姿文雅,走姿稳重,说姿谦恭,看姿自然、听姿专注。
5.上班时间要精神饱满,每受理一笔业务都要主动示意,用文明用语热情迎送。
6.回答办事人询问时,要暂停手头业务眼睛要平视办事人,面带自然微笑。
二、服务规范
1.每天应提前10分钟到岗,召开班前会,做好开门服务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将办公桌和柜台擦拭干净,按要求摆放好工作用品。
2.整理好着装,挂好胸牌,做到仪表整洁得体。
3.接待办事人应主动热情,要使用“您好”、“欢迎光临”等文明用语。
4.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准确告知相关政策规定和办事流程。对制度规定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解释,不得互相推诿或发生争执。如业务大厅因故停业时,应予提前挂牌提示。
5.办事人离开时,应有“请走好”、“欢迎再来”等送声,并应及时提醒办事人带好随身物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规范
1.当遇到办事人心情急躁或故意刁难时,不要与之发生争吵,应以冷静平和的态度耐心解释,消除疑虑。如确实无法协调和解决的应逐级汇报,妥善解决。如有出格的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举动的,则应及时报警。
2.当遇到办事人较多时,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理速度,并维持好大厅秩序。
3.当遇到微机网络出现故障时,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情况,并及时协调信息技术处处理。如确认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时,应向领导汇报。
四、办事大厅环境
1.大厅内应摆放桌椅、饮水机、纸篓、花镜、笔等物品。
2.各种业务宣传资料应上资料架,便于办事人查阅。
3.各驻场机构业务流程应制作成宣传牌上墙。
五、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顶岗,工作时间不准闲谈、嬉笑、打闹。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柜台内;不准工作时间在工作柜台内接待私人来客。
3.严禁酒后上岗,不准在工作柜台内吸烟、就餐、吃零食、干私活、打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