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3-0945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3年09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开办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3年09月22日 |
索 引 号: | 122202004126513871/2013-0945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3年09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开办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3年09月22日 |
关于开办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的通知
经中心住房公积金审贷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办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
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是指借款人夫妻双方自愿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代扣协议,由公积金系统按月从签约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足额扣除当月应还贷金额。此项业务免去了职工每月往返银行还款,以及到我中心窗口排队办理支取个人公积金的手续;节省了职工的时间,省去了繁琐要件的提供;每月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当月应还款,如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当期还款额,则从还款存折(卡)中扣除,避免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方便、快捷、省时、省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自愿办理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我中心于2013年10月8日起在中心二手房贷款受理窗口正式受理此项业务,有需要申请的职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办理。(注:因贷款系统暂未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系统连接,故对在此两个银行还款的职工暂不受理此业务。)
咨询电话:12329
此通知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