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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200749311353E/2010-0757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地方志办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标      题: 接待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内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索  引 号: 12220200749311353E/2010-0757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地方志办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标      题: 接待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内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1、对待到前来办事的人员,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亲切、热情,做到“好”字开头、“请”字优先,“谢谢”和“再见”收尾。

      2、按照首问负责的要求,机关第一位被询问人遇到被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受理,认真高效地办理。对自己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要主动引导,协调办理。

      3、接待来宾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水,四问询,五办事,六送客"。

      4、交谈时要亲切热情,态度诚恳,尊重对方,有礼有节。

      5、接听、拨打电话要简明扼要、礼貌谦和,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6、对待客人要采用正规称呼,一般以职务或是职称、称呼“同志”、“先生”、“女士”等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