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200749311353E/2010-0757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地方志办 |
成文日期: | 2010年05月20日 |
标 题: | 接待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内容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20日 |
索 引 号: | 12220200749311353E/2010-0757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地方志办 | 成文日期: | 2010年05月20日 |
标 题: | 接待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内容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20日 |
1、对待到前来办事的人员,工作人员要做到主动、亲切、热情,做到“好”字开头、“请”字优先,“谢谢”和“再见”收尾。
2、按照首问负责的要求,机关第一位被询问人遇到被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受理,认真高效地办理。对自己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要主动引导,协调办理。
3、接待来宾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水,四问询,五办事,六送客"。
4、交谈时要亲切热情,态度诚恳,尊重对方,有礼有节。
5、接听、拨打电话要简明扼要、礼貌谦和,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6、对待客人要采用正规称呼,一般以职务或是职称、称呼“同志”、“先生”、“女士”等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