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好国家、省、市第二轮社会主义修志任务,进一步为吉林市“经济总量再翻番”服务,继续保持在省内地方志系统中领先位序,实施地方志正规化建设的阶段目标,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落实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坚持构建县级年鉴编纂规范化、正规化基础体系,坚持探索修志用志新途径,坚持深入开发地情资源,实现整体工作新突破,为吉林市经济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及“经济总量再翻番”目标,不断创建新业绩。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关于续志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深入开展专题培训,依法修志用志。
2、落实续志工作责任制。全面实施落实《吉林市地方志事业三年发展规划(2008-2010)》。坚持提高志稿编纂质量,强化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全面完成吉林市历史上第2部《吉林市志》(1986-2003)约700万字的志稿编纂及通过省级终审后出版发行。
3、指导县(市)、区修志用志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始编纂本级地情类新方志《简志》。二是组织编纂首部《吉林市志·地方志》(初审)或者《吉林市志·教育志》(出版)。
4、坚持修志为全市“经济总量再翻番”服务,组织全市各县(局)级以上单位、较大企业,编纂出版首部《吉林市简志》约30万字,填补吉林市此项历史空白。
5、加强地方志典型群体建设。筹备全市修志工作表彰大会,总结推广一批县、局级以上单位续志工作先进典型经验。按照国务院、吉林省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优秀志稿评选活动。
(二)关于年鉴工作
1、依法开展《吉林市年鉴》(2010年版)的资料征集、编纂和出版工作,不断提高吉林市地方综合年鉴质量。
2、突出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主题,增强为现实服务特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总量再翻番”的目标,积极创新年鉴栏目和专版。
3、突出为现实服务的时代与地方特色,落实好吉林省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局编辑出版本级地方综合年鉴。坚持“规范编纂、连续出版、稳步提高”的原则,积极为经济发展和存史服务,争取消除年鉴出版空白县(市)、区。
4、坚持“背靠政府,面向市场”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并实施年鉴副产品类的市、县级系列文献,为修志和现实服务。
5、深入探索年鉴程序化基础建设的新路子,完善全市年鉴的业务编辑、出版发行、正规化网络并发挥实效。全面完善年鉴工作正规化工作程序。如报审制度,报送制度等。
(三)关于开发地情资源工作
1、依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继续完善充实市情网站和省级吉林市展室、市方志馆,为完善咨询市情地情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为现实经济发展服务,不断提高用志实效。继续编辑出版《吉林市地情》丛书《吉林市概况》3部,开展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各县(市)、区要发行百部以上《丛书》,深化读志用志工作。
3、组织各县(市)、区编纂出版《吉林市百景》地情书。组织市直重点局及较大企事业单位编纂一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质量较好的地情书,为吉林市“经济总量再翻番”做好咨询服务。
4、坚持科学发展观,运用市场化运作方法,开发吉林市人物社会资源,编写地情人物教材,组织各县(市)、区完成地方名人史志资料普查工作。继续筹建市级历史爱国名人纪念馆等基础设施。
5、组织完成吉林省地方志资源立项开发项目的申报和项目落实的任务。继续充实吉林省方志馆吉林市分馆的史志资料展阅工作。
6、完善健全吉林名人研究会工作程序,开展吉林名人研究活动,筹备组织各行业进行“十大名人”评比活动(第一阶段)。建立各县(市)、区名人研究会工作站,探索名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路子。创刊《吉林名人》期刊并出版发行。
(四)关于修志用志理论研究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组织专题理论研究活动,开展国内互访交流活动。
2、注重发挥吉林市地方志学会和吉林名人研究会作用,组织业务理论辅导并参加国内省级以上专题理论培训及研讨会议。
3、指导全市修志用志理论工作,编辑和发行吉林市《续志工作指南》培训教材丛书等。撰写发表省、市级业务论文等。
4、指导全市修志用志理论工作,编辑和发行《吉林市志鉴通讯》、《业务参阅资料》、《吉林名人》等刊物。
(五)关于修志用志队伍建设工作
1、培养推广新典型,搞好各级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注重培育修志用志工作青年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全市修志队伍的综合素质。
2、开展修志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向国家、吉林省推荐人选。注重总结、宣传修志用志领军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工作作风。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修志编鉴、开发地情资源,规范正规化建设进程。
(二)坚持续志工作责任制,倡导政治和生活的和谐新风,广泛调动全市修志队伍和全办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上情,准确把握下情,突出阶段重点,全面推进工作。
(四)坚持深入调研,解决修志、编鉴、开发地情资源等工作中的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
(五)坚持适应全市修志用志工作的需要,适时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
(六)坚持增强创新理念,科学安排好领导班子建设、机关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内容。
(七)学习国内先进经验,坚持弘扬优良“室风”,继续保持省内系统先进单位的位序,为吉林市社会进步和“经济总量再翻番”服务。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