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好国家、省、市第二轮社会主义修志任务,进一步为吉林市经济发展总量翻番服务,继续保持在省内地方志系统中领先位序,实施地方志正规化建设的阶段目标,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全面落实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坚持探索修志用志新途径,坚持深入开发地情资源,实现整体工作新突破,为吉林市经济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及“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目标,不断创建新业绩。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关于续志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深入开展专题培训,依法修志用志。
2、落实续志工作责任制,提高志稿编纂质量,强化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完成吉林市历史上第2部《吉林市志》的总纂和出版工作,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健康发展。
3、指导县(市)、区修志工作,完成县(市)、区续志稿的终审工作任务,实现县(市)、区续志的出版、发行工作目标。
4、坚持修志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迎接吉林市解放60周年,组织全市各县(局)级以上单位、较大企业,编纂出版首部《吉林市简志》,填补吉林市此项历史空白。
5、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服务,组织完成《吉林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吉林市志·共青团志》等分卷志出版发行任务。
6、加强地方志典型群体建设,总结推广一批县、局级以上单位续志工作先进典型经验,继续开展优秀志稿评选活动。
(二)关于年鉴工作
1、依法开展《吉林市年鉴》(2008年版)的资料征集、编纂和出版工作,不断提高吉林市地方综合年鉴质量。
2、增强为现实服务特色,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目标,积极创新年鉴栏目和专版。
3、深入探索年鉴程序化基础建设的新路子,完善全市年鉴的业务编辑、出版发行、正规化网络并发挥实效。
4、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局编辑出版县、局级地方综合年鉴,积极为经济发展和存史服务。
5、积极做好庆祝吉林市解放60周年市情宣传工作,科学征集、保存、交流地情资料,做好读鉴用鉴工作。
(三)关于开发地情用志工作
1、依法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继续完善充实市情网站和省、市方志馆,为完善咨询市情地情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为现实经济发展服务,不断提高用志实效。继续编辑出版《吉林市地情》丛书,开展爱祖国爱家乡教育。创办吉林市首部大型百集电视系列片《江城岁月》等,填补影视传播史料空白。
3、积极拓展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途径,编撰出版招商引资专刊《中国·吉林市》等地情书。
4、坚持科学发展观,运用市场化运作方法,开发市志人物社会资源,编写地情人物教材,筹建市级历史爱国名人纪念馆。
5、科学规划整理档案,加强各类资料再生资源工作。
(四)关于修志用志理论研究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组织专题理论研究活动,协助创办吉林市历史研究学会。
2、注重发挥吉林市地方志学会作用,组织业务理论辅导。
3、组织撰写《续志工作指南》丛书,搞好业务培训工作,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4、指导全市修志用志理论工作,编辑和发行《吉林市志鉴通讯》、《业务参阅资料》等刊物。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依法修志编鉴、开发地情资源,规范正规化建设进程。
(二)坚持续志工作责任制,倡导政治和生活的和谐新风,广泛调动全市修志队伍和全办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调度工作制度,及时了解上情,准确把握下情,突出阶段重点,全面推进工作。
(四)坚持深入调研,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新方法。
(五)坚持适应全市续志用志工作的需要,适时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
(六)坚持增强创新理念,科学安排好领导班子建设、机关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内容。
(七)学习国内先进经验,坚持弘扬优良“室风”,继续保持省内系统先进单位的位序,为吉林市经济发展总量翻番服务。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