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B1550282L/2025-01058 |
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规范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医保联〔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B1550282L/2025-01058 | 分 类: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规范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医保联〔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32号)要求,对我市现行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6项。其中,新设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项,废止5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5年3月11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吉林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吉林市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3.吉林市废止5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