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5-01815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5-01815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附件2: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二级项目)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吉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吉市办发〔2019〕48号),我局原主要职责11项: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定,研究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规范和制度并组 织实施。
(三)依照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赋予的城市管理职责,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拟订相关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项目、城市照明、夜景景观、静态交通的建设与管理维护责任,以及渣土运输、露天市场等市容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市级城市管理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工作,行 使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 保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静态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城市河道环境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应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重大城市管理执法活动。
(六)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考核、检查、 评比工作。
(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组织、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八)指导监督各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承担吉林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室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林市城市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吉市办字〔2024〕41号),我局的主要职责调整如下:
(一)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夜景亮化等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执法队伍承担的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对下一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市管开发区违法违规案件和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三)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发现的问题。督办领导批转、市民投诉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内设10个机构,分别为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办公室)、执法监察一处、执法监察二处、执法监察三处、执法监察四处、机关党委、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分类管理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办。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说明:
1、“2025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1个预算单位。
2、“2025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45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不含社保局开支人员)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7,198,023.89元,其中:当年预算7,198,023.89元;上年结转0元。2025年当年预算比2024年预算减少66,478,976.11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机构改革,原下设19家预算单位变为下设4家预算单位。
二、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7,198,023.89元,其中:本年收入7,198,023.89元,占100%;上年结转0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98,023.89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元,占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7,198,023.89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023.89元,占96.11%;项目支出280,000元,占3.89%。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98,023.89元,其中:本年收入7,198,023.89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380.16元,卫生健康支出286,993.78元,城乡社区支出5,685,364.83元,住房保障支出525,285.12元,结转下年支出0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98,023.89元,其中:基本支出6,918,023.89元,占96.11%;项目支出280,000元,占3.8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927,966.66元,占85.69%;公用经费990,057.23元,占14.31%。
额外需要说明的是,2025年度委托业务费(30227-委托业务费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0,380.16元,占9.7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卫生健康(类)支出286,993.78元,占3.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
城乡社区(类)支出5,685,364.83元,占78.99%,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支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城市环境卫生、静态交通的建设与管理维护责任, 以及渣土运输、露天市场等市容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等工作。
住房保障(类)支出525,285.12元,占7.2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18,023.89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7,966.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90,057.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0,538.80元,其中:当年预算110,538.8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61.2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其中:当年预算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5,538.80元,其中:当年预算5,538.8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961.2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000元,其中:当年预算105,00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其中:当年预算105,00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其中:当年预算0元。2025年当年预算数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车辆购置费用支出。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0%;项目支出0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元,占0%;公用经费0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类)支出 0 万元,占 0%。
住房保障(类)支出 0 万元,占 0%。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0%;项目支出0元,占0%。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款)支出0元,占0%。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款)支出0元,占0%。
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款)支出0元,占0%。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款)支出0元,占0%。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0,057.23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30,242.77元,下降25.01%,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单位共有车辆5辆,土地0平方米,房屋0平方米,单价50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5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土地0平方米,安排购置房屋0平方米,计划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计划新增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280,000元,其中二级项目1个;使用本年拨款280,000元,财政拨款结转0元。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重点工作,2025年确定1个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28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单位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