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163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163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同意公开
吉市城提字〔2024〕3号 签发人:刘庆东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政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私占共用停车位加强管理的建议》(第14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长效的投诉监督机制,将投诉电话喷在停车位里,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并对私自霸占公共停车场地的商家实施处罚的建议
为建立高效便捷的投诉监督渠道,方便市民群众对不法行为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我局设立了“62588110”二十四小时投诉监督电话,并通过在全市公共停车场设立告示牌、电台电视台及自媒体发布推广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方便市民群众随时拨打,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接到举报后,我局相关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投诉当事人。同时,我局各直属市容支队依托市容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违法占用公共场地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公共停车泊位实施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关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私自问题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除私自霸占公共停车场地的各种非法设施及障碍物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静态交通管理,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静态交通管理水平,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自202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停车规范有序、交通秩序井然、机制健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市民群众满意”为总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静态交通基础设施,清理长期停放“僵尸车”以及地锁、锥简、石墩、围栏、圈占停车场等非法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行为,充分释放停车资源,从源头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四年来,共清理各类占用停车泊位的锥筒、地桩、地锁等11000余处,各类僵尸车3000余台。
今年4月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群众诉求,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圈占公共空间设置停车场及占用停车泊位专项整治工作。自行动启动以来,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并坚持长效长治、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城区停车场管理秩序。截至目前,共排查停车场188处。其中,整治拆除停车场98处(拆除限制停车设施并对外开放90处,退还公共用地8处),释放公共停车泊位2021个;予以保留停车场85处。同时,累计清理利用锥筒、挡车桩、地桩地锁等各类物品占用停车泊位行为约9800余处,僵尸车70台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圈占停车场、占用公共停车泊位问题的巡查频次和清理力度,通过全员下沉、群众舆情反映、单位自查等多种方式,坚持“随见随清、接诉即办”原则,做到全域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整治过后再整治”现象。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25日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