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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162
分  类: 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162 分  类: 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A     

同意公开  

市城提字〔20242               签发人:刘庆东

 

对市政协十次会议第1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释果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吉林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提案》(第138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学校、社区开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市分类办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吉林市“垃圾分类 大手拉小手”主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小手拉大手”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活动周期间,参加“垃圾分类 大手拉小手”主题宣传学校154个,开展主题活动8次,累计参与活动人数3427人,宣传标语27幅、设立宣传板49块、分发宣传单2000余份。

 市教育局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范畴,制订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生态文明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将首批154所学校纳入垃圾分类工作范围,指导各县(市、区)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分类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初步形成了“以区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行业负责”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

各城区、开发区均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任务直接落实各街道、社区。市分类办广泛征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和督导员,培养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骨干和“明白人”,以点带面,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对城区、开发区及相关单位开展百分制考核,考评结果将以月报形式定期上报市委市政府,并逐步开展“红黑榜”“文明之星”等活动,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累计下发宣传单20.37万份,宣传手册4.842万份,宣传条幅642条、宣传板1045个,利用LED屏幕宣传1075处,居民业主微信群宣传84217余条,微信公众号、微博宣传315余次,致小区居民一封信5700余份。

二、关于加强对可回收物品的多次利用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可回收垃圾治理,全面提升可回收物利用水平,市城管局积极协调市商务局开展资源回收网络、低值可回收物、再生资源等问题的治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制定工作方案11份、工作台账28份,累计开展执法次数1767次,出动执法人员4485人次、执法车辆1376辆次、检查网点2239户次。年初以来,市商务局每月到现场督导、抽查整治情况,并按时间节点调度推进,累计开展检查146次,出动466人次、检查车辆148 辆次,检查网点621户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网点32户次,规范网点69户次。

三、关于设计合理的分类垃圾桶的建议

按照国家、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我市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全市各行业规范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果皮箱1939个(已全部更新或改建为分类设施),垃圾桶20627个(其中分类垃圾桶5795个,其余全部在桶身张贴分类标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为市民投放垃圾提供便利。

四、关于重视投放行为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市民投放自觉性及准确率,市城管局编制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同时组织各城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桶边督导、垃圾分类宣讲、发放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分类工作人员自身业务水平,有效引导广大市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截至目前,累计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累计54623人,组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12次,党员落实生活垃圾网格制922人。

五、关于实行垃圾分类预算优惠政策的建议

目前,市城管局正在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考核等相关支出,多渠道筹措垃圾分类建设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各类优惠政策。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22日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47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