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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002
分  类: 机关简介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机构编制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4-08002 分  类: 机关简介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吉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机构编制的 通 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关于调整吉林市城市管理局职能机构编制
 根据《吉林市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市城市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构调整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关于职责调整
(一)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夜景亮化等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执法队伍承担的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对下一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市管开发区违法违规案件和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发现的问题;督办领导批转、市民投诉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相应划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撤销执法监察处,设立执法监察一处、执法监察二处执法监察、执法监察四处。
执法监察一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业务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查处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的、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大型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发现的问题;督办领导批转、市民投诉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抓好跟踪落实;指导城市管理指挥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执法监察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执法监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执法监察四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经开区、中新食品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负责统筹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牵头拟定全市静态交通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规划,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应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及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露天市场规划、管理标准,组织日常监督和考核评比。

(三)撤销财务审计处,相关职责划入办公室,增加负责组织开展政务督督察及专项督察工作”职责。

(四)环境卫生管理处加挂垃圾分类管理处牌子。增加“负责拟全市垃圾分类管理中长期及专业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政策;负责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指南;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社会化处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奖惩体系建设;负责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职责。

)人事处增加“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职责。

、关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根据职责调整,8名行政编制3名正副处长(正副科级)领导指数(2正1副)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整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常设机构8个,另设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处长(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其中:正职11名(含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副职9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2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经费员额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