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4-05191 |
分 类: | 政府采购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招标文件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4-05191 | 分 类: | 政府采购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招标文件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53号-CG0005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6月
目 录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53号-CG0005。
2、项目名称: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4,204,110.46元。
4、最高限价:4,204,110.46元。
5、采购需求:98座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服务。(具体技术参数以及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
6、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16:00止。
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18号
联系人:洪靖博 联系电话:0432-648051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国际社区J区J16#住宅0单元1层002号
联系人:盖丽娟 电 话:17767911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丽娟
联系电话:17767911953
监督机构: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名称 |
内 容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项目名称: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53号-CG0005 |
采购人 |
采购人: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118号 联系人:洪靖博 联系电话:0432-64805119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国际社区J区J16#住宅0单元1层002号 联系人:盖丽娟 电 话:17767911953 |
采购预算 |
4,204,110.46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内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4082元整;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收款单位: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街支行,账号:0720602011015200007282行号314242000084。 联系人:盖丽娟 联系电话:0432-62565767 注: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后果自负。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
1套正本,4套副本,电子版U盘2份。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套格式见附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盖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注: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左侧纵向装订,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A4规格纸打印。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电子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 址:http://www.zcygov.cn)上直接上传; 2、 CA 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 (CA 认 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 址:http://www.zcygov.cn)上直接上传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
评标办法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文件发售时间 |
发售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
踏勘(考察)现场 |
自行踏勘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投标人应在开标15日前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 |
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出。 (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
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下列材料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独用档案袋封装并加贴目录(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无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内有相应扫描件即可): 1、 营业执照原件 2、 开户许可证原件 3、 近三年(2021-2023)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原件 4、 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提供2021年以后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1人,专家4-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认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中标人公示媒介 |
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
低于成本报价 |
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即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或(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
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无需提交原件,仅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纸质文件中包含:1套正本,4套副本,电子版U盘2份。(正副本包装一起即可,u盘电子版单独封装,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需包含投标文件PDF版。纸质版文件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是已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即可,仅需盖骑缝章和封皮页章) 递交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国际社区J区J16#住宅0单元1层002号 递交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2024年7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人废标说明
|
1、 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网 址:http://www.zcygov.cn)。 2、 投标单位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打印版)进行打印,然后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封装。 3、 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 4、 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与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如招标文件中规定提交原件的,电子标无需提供)。 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本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履约保证金 |
无。 |
质量保证金 |
无。 |
投标文件份数补充说明 |
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后到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与上传投标文件相同的纸版投标文件5份(1正本4副本),软件制作生成的未加密及Word版电子投标文件1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
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3.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本项目联系人。 |
投标人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招标人”指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吉林市城市管理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
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详见招标公告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4.1 自行踏勘(考察)。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七章 附件
第八章 评标办法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天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出,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的答复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书面质疑。
7.2 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后果自负。
7.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2 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
9.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9.5 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报价
10.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服务、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
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应提交:84082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标明的招标人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人帐户。
招标人特别声明: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电汇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账户名称:收款单位: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街支行,账号:0720602011015200007282行号314242000084。
联系人:盖丽娟 联系电话:0432-62565767
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1.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退还。
11.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3.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
13.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投标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招标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2份(载体为U盘),内容与正本一致,单独密封。
15.3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可按本须知规定办理。
15.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5.4.1虚假的资料。
15.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开标
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投标过程。
16.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 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服务期限、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 ”通知的投标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 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投标人代表通过系统确认或监督人确认。
16.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6)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17.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8. 评标
18.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
18.2 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
18.3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18.4 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5 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
18.5.1 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8.5.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8.6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9 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10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
19. 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20. 评标方法和标准
20.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0.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
1、对于投标人投标纳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门)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
2、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民 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
3、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和技术分加分比例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和技术分加分。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21. 签订合同
21.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1.4中标结果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
22.履约保证金: 无。
23.保密和披露
23.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4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由中标人支付。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
(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
(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
(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
(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1)“招标文件”指《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招标文件。
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
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方式、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保密条款
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合同的解释
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
10.伴随服务
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限按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12.验收
12.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2.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
13.索赔
13.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3.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履约延误
14.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4.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5.误期赔偿
15.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5.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5.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5.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7.不可抗力
17.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7.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税费
18.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8.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9.争议解决方式
19.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 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20.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1.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22.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3.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4.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需方)需求的 经编号为 的采购文件在国内采购,评标委员会评定 (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辅助服务(如果有)、辅助货物(如果有)的主要内容
2.合同服务费率:
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4.服务地点:
5.服务方式:
6.付款条件和方式 :
6.16.1 本项目作业服务费按照第一条中所述作业项目、作业任务量和作业单价计算,项目中标总价为 元/年(大写: 元整); 元/月(大写: )。
6.2作业服务费具体支付按下列程序执行:
①作业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结果,按月拨付;
②乙方应当在每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制作申请付费表,加盖印章,并上报甲方;
③甲方应在收到申请表格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
④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表格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完成经费拨付。
6.3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支付延误,甲方不受上述时限的限制。
6.4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付款方式由合同约定。
7.履约保证金
无
8. 质量保证金
无
9.合同补充条款:
10.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书;
10.2中标通知书;
10.3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10.4供方的报价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10.5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10.6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1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3.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及要求:
本项目为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针对吉林市现有的98座资源型生物厕所的日常维护及保洁,公厕类型如下: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数量 |
1 |
公厕 |
生物公厕 |
98 |
2 |
其中 |
4厕位(2蹲位+2小便器)+管理间 |
15 |
3 |
|
4厕位(2蹲位+3小便器)+管理间 |
8 |
4 |
|
5厕位(3蹲位+2小便器)+管理房 |
10 |
5 |
|
6厕位(3蹲位+3小便器)+管理房 |
5 |
6 |
|
6厕位(4蹲位+2小便器)+管理间 |
38 |
7 |
|
7厕位(5蹲位+2小便器)+管理房 |
20 |
8 |
|
(9蹲位2小便器)+管理间+第三卫 |
2 |
9 |
|
合计 |
98 |
二、服务的质量标准:
1.投标商提供的服务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方式: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5.公厕质量具体质量要求:
①公厕需保证每日开放16h,保洁员在岗时间至少6h;
②为保证公厕的正常免费开放,应做好日常保洁、维护管理,保证公厕的正常用水、消杀、冬季取暖、夏季通风等。
③由于资源型生物公厕需要专业的微生物菌群,运营单位应主动与公厕建设方进行沟通,明确公厕质保期时间,以及所需微生物菌剂的投放种类、投放频率、投放剂量等详细信息,保证公厕的正常运行;同时公厕质保期内,运营方应每月主动向公厕建设方索要菌剂;公厕质保期外,应每月向业主方主动提出申请,评估公厕使用菌剂的预估数量,便于业主方向公厕建设方购买菌剂,保证公厕正常运行。
④由于资源型生物公厕的维修需要专业的维修队伍,运营单位应主动与公厕建设方进行沟通,明确公厕质保期时间。质保期内,公厕需要进行维修时,应主动联系公厕建设方,确定维修内容及维修时间,是否需要公厕全封闭维修等信息,以减少对公厕正常运行的影响;质保期外,公厕需要进行维修时,应向业主方提出维修申请,标明维修内容、计划费用以及损坏照片等证明材料,业主方同意后进行自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向业主方提出维修报告,标明维修内容、实际费用以及维修照片等证明材料,费用每季度单独结算。
⑤投标商应承诺:自行与公厕建设方沟通,学会公厕维护方法,费用自行负责。需承诺保证在质保期外,可自行进行公厕维修,以保证公厕正常使用。
三、付款方式:
1.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四、说明(投标报价时应提供相关依据及材料):
(1)投标商应承诺,自行准备本项目所需的车辆,包括吸污车1辆及送水皮卡车2辆。
(2).投标商应承诺,保证保洁员每日工作6h,每周休息1天,同时最低工资满足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
五、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无质量保证金
六、其他要求:
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项目中标后,需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
后附图片: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
(二)项目所属年度: 2024年
(三)项目所属分类: 服务
(四)预算金额(元):4,204,110.46元 ,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万零肆仟壹佰壹拾元零肆角陆分
(五)项目概况:
采购吉林市城区内98座资源型公厕日常维修及保洁服务
(六)是否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
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 不需要 需求调查 。
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
(二)采购方式:包1,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执行方案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为4204110.46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为0元,占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
(六)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本项目不涉及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政策。不涉及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的共1项。
(七)是否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政策。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共1项。
(八)是否采购节水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水产品的政策。不涉及强制采购节水产品的共1项。
(九)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十)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十一)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十二)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十三)是否属于PPP项目:否
(十四)是否属于一签多年项目:否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一)分包名称:合同包一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面向的企业规模: 中小企业
3)预留形式: 专门采购包预留
4)预留比例: 100.0000%
2、预算金额(元):4,204,110.46 ,大写(人民币): 肆佰贰拾万零肆仟壹佰壹拾元零肆角陆分
最高限价(元): 4,204,110.46 ,大写(人民币): 肆佰贰拾万零肆仟壹佰壹拾元零肆角陆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定价方式:其他
6、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选项:否
8、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1 |
采购品目 |
C13050300 公共厕所服务 |
标的名称 |
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 |
数量 |
1.00 |
单位 |
项 |
|
合计金额(元) |
4,204,110.46 |
单价(元) |
4,204,110.46 |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政府购买服务分类 |
无 |
|
关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无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
是否强制采购节水产品 |
否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否 |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其他
3)合同履行期限:采购12个月运维服务。
4)合同履约地点:吉林市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7)合同支付约定:
1、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2、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3、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4、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5、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6、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7、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8、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9、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10、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11、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30%。
12、 付款条件说明: 按月核定,每月完成服务后次月支付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70%。
8)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9)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
10)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11)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未履约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2)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方式解决:1.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其他条款:1、乙方需为甲方提供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健康且具有相关资质能力或有同类工作经验的派遣人员。2、甲方每月向乙方上报劳务用工岗位及数量变化情况,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向甲方派遣所需数量及要求的派遣人员,并完成新聘、解聘及办理各类保险手续并确认生效,保证能及时上岗不能耽误甲方的工作任务。3、如果在执行合同中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按约定时间发放工资、缴纳保险费,造成甲方服务项目损失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4、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操作教育和岗位知识培训。5、发生意外伤害、工伤、工亡事故后,乙方能在1个小时内达到现场进行妥善处理。
10、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技术履约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商务履约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声明: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统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投标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不予退还。
3、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但在投标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工作,使投标人不能提交经年检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提交当地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如果投标人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首先,按照“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分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顺序排列;然后,按照《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作为评分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具体排列顺序相对应地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既便于投标人自己进行审核,又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能够快速、准确的查阅。
7、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全流程要求进行投标。
9、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的项目需按照相应要求的方式进行投标。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序号 |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 页码 |
1 |
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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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 |
|
|
3 |
投标服务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格式三提交) |
|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四提交) |
|
|
5 |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六提交) |
|
|
6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需是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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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8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七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 |
|
|
9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 |
|
|
10 |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11 |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1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
|
13 |
财务状况报告 |
|
|
1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格式八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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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
|
|
1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
|
|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文件部分首页。
格式一、投标函(可根据实际项目内容酌情修改)
吉林中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的编号为 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时间承诺如下:合同订立后 天。
3.我方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标包号: 2024 年 月 日
序号 |
投标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 |
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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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格式进行填写,开标时唱标使用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
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4、“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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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
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
3.“投标货物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商务条款偏离表”。
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格式四、投标人基本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财务状况等。
格式六、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二○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___(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市政府采购___(项目名称)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手书签名:
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
格式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序号 |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 页码 |
1 |
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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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偏离表(按格式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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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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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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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
|
|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
格式一、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投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是否偏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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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技术条款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
2.“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偏离表”。
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附件一:
投标人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
序号 |
文件资料名称 |
是否提交 |
文件页码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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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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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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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
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标的依据,不作为废标条件。
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
附件二: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附件三:
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
附件四:
电子版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
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版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请投标单位特别注意:请投标供应商将全部投标文件按顺序标明页数,并请注意不要把与本项目无关的资料编入投标文件。
附:评标标准及主要原则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吉林市资源型生物公厕运营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一)组成评标委员会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从吉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共有5人组成,其中专家4-5人,采购人代表1-0人。
(二)评标过程的监督
吉林市政府采购办为监督人对本次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监督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赋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工作结束时,监督人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作评标监督结论。
(三)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工作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前三名。
(五)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就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保证金、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资格声明、服务期、经营范围等,详见初步评审表。
(六)特别声明: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做废标处理。
(七)详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 步 评 审 表
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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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提供2021年以后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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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
本项目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内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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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的资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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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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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及要求”中不允许偏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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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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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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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可以是电子保函)扫描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件清晰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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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详细评审评分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打分方法如下: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20分 商务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6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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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0分 以上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备注:如果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全部投标服务做出明细价格成本分析,提供成本和单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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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 |
业绩评分标准 (4分) |
供应商有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作业范围包含公厕运营项目或含公厕管理或公厕保养或公厕保洁维护等类似内容)的,每一个得2分,最多得 4 分 。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扫描件,未附不得分 。 |
体系认证 (4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 分 ,缺任何一项不得分; 注 :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未附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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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9分) |
1、在遇到重大活动期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提供承诺得3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承诺对采购人及公厕管理服务人员的建议进行合理化听取/采纳 (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按时发放且不克扣工作人员工资、按时缴纳税金、保险及其它政府性资金的等承诺。(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4、独立解决意外事故和用工等纠纷,不让采购人承担责任的承诺。 (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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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3分) |
供应商对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合理的得1分,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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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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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实施方案 (7分) |
具有完整详细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服务目标、重点及具体服务内容、具有符合项目整体需求的措施、方法及流程。 方案详尽、合理的 :5 分<得分≤7 分; 方案得体、较合理的 :2 分<得分≤5 分; 方案不详尽 、不够合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作业规范 (7 分) |
公厕保洁作业规范 。 规范详尽 、合理的 :5 分<得分≤7 分; 规范得体 、较合理的 :2 分<得分≤5 分; 规 范不详尽 、不够合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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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作业措施 (7分) |
白天保洁作业具体实施措施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5 分<得分≤7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5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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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作业措施 (7分) |
夜间保洁作业具体实施措施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5 分<得分≤7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5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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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措施 (7分) |
人员配备、培训、管理措施。 措施全面 、详细的 :5 分<得分≤7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5 分; 措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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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服务措施 (7分) |
针对本项目文明服务的措施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5 分<得分≤7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5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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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保障措施 (6分) |
设备 、设施管理和维护措施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4 分<得分≤6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4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 :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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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措施 (6分) |
对人员 、 公共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4 分<得分≤6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4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0 分≤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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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障措施 (6分) |
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有效的保障措施,如遇重大节日时的安排 、应对迎检及其他临时任务的等 。 措施全面 、详细的 :4 分<得分≤6 分; 措施合理 、较详细的 :2 分<得分≤4 分; 措 施一般 、不够详细、缺项的:0 分≤得分≤2分。 |
补充说明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