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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3-09457
分  类: 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7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3-09457 分  类: 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7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0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7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城执议字〔2023〕12号             签发人:刘庆东

  

王孝甲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缔一些停车场收费的建议》(第72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已备案收费停车场75处,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政府性公共资源停车场,一种是市场主体经营停车场。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性公共资源停车场

政府性公共资源停车场是指利用城市空地或城市道路用地设置的公共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截至2023年5月末,吉林市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47.8万辆,其中小汽车保有量为39.9万辆。现有停车泊位183707个,其中道路停车泊位79324个,泊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停车需求。而停车空间有限,经过几年来的泊位施划工作,现城区内可施划的停车空间少之又少。如何有效提升公共停车泊位的利用率,使停车资源得到充分的使用?这是破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借鉴天津、杭州、南京等国内大中城市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市以“全力挖掘停车空间,充分盘活现有资源,科学实施智能管理”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进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市场化、智能化,多措并举,全力破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2020年3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工作方针,我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国有企业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标单位,负责停车泊位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泊位建设完毕后,依据市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具体标准如下:采取计时方式,每小时收费3元,免费停车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1小时收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收费。医疗及其他区域的收费时间为7:00——19:00时。

目前,我市实行计时收费的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多集中在商贸区、医院、商业大厦、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等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共3000余个,仅占全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总数的3.8%。通过计时收费、智能化管理等手段,有效提升了停车泊位的周转率。例如,中心医院停车场实施计时收费后,停车泊位利用率是原来的3.6倍,有效改善该区域停车难问题。

二、市场主体经营停车场

市场主体经营停车场是指市场主体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开办的收费停车场,如众安居停车场、红星美凯龙停车场等属于此类停车场所。此类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采取市场主体依据建设运营成本、停车需求等因素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

无论政府性公共资源停车场抑或是市场主体经营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的目的主要是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调节停车需求,提高泊位周转率,引导车辆合理停放,避免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减少中心城区不必要的停车需求,使公共停车泊位使用率达到最大化。

依据《吉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为停车场主管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及运营情况进行监管。今年,我局也加大整治力度,联合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对“未备案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26处停车场存在的30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治,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