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3-04798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1日 |
标 题: |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3-04798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1日 |
标 题: |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4日 |
吉市城执议字〔2023〕4号
葛增荣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人行道路清除冰雪工作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2-2023年,因较往年气温偏高,降雪相态转换频繁,雨、雪、冰冻交替出现,清理作业难度较大,导致城区部分路面出现不同程度结冰现象,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出行。为全力做好我市冬季清雪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建议,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深化任务落实,做出如下安排。
1、市清除冰雪指挥部统筹协调,积极应对,认真听取代表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召开清雪协调会,形成了“机械为主、人工为辅、以雪为令、即下即清、绿色清雪”新思路。号召全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包保责任制,加快清除冰雪行动。其中,中、小雪:一级街路雪停后36小时内清运完毕;二、三、四级街路: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暴雪:一级街路: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二、三、四级街路:72小时内清运完毕。如遇极端天气或灾难性降雪,市政府将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指挥全市清雪工作。
2、市清雪办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清雪专班,分别对接四个城区和两个开发区,落实责任到街道、社区、物业统筹推进清雪工作。视天气动态变化,提前部署安排,压实各相关清雪作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社区、物业、干部群众主体意识,压实坡道、下穿、桥梁、引桥、匝道等重点路段的包保任务,一线检查督导,确保各单位高质高效完成辖区清雪工作。
3、每场降雪,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都积极协调市主流媒体进行专项报道,发动临街商铺,“各扫门前雪”,私家车辆减少出行,遇到清雪作业人员和设备一定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针对坡道、下穿、桥梁、引桥、匝道、阴面等重点路段易结冰的特点,市清雪指挥部组织各城区、开发区自购了生物液体融雪剂,改装了部分洒布车辆,在降雪初期进行科学布洒,通过调配生物融雪剂浓度、和布洒密度,道路结冰、反滑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4、我市城区实际清雪作业面积2748万平方米,人员4500余人,设备298台套。面临的是清雪作业面积大,冬季清雪作业人员不足,清雪设备数量不足且老化严重的实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清雪工作作为冬季重点民生工程放在第一位来抓,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动员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热心市民,全员参与清雪工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6000万元资金,深入基层调研,招标购置了高速滚刷、抛雪机、道路宝、多功能清雪机、高速雪滚、小型清雪机、吹风机等急需、先进、实用的清雪除冰设备364(台)套,匹配各清雪责任单位,各单位不断提高清雪工作的高效性和时效性。
5、市清雪办为保障清除冰雪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修订了《清雪方案》和《清雪精细化考评细则》,按照24小时内降水量标准划分,降水量在0.1-2.4毫米为小雪,2.5-4.9毫米为中雪,5.0-9.9毫米为大雪,10-20毫米为暴雪,20毫米以上为灾难性降雪,以“保障民生、保障交通、保障安全”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条块结合、量化考评”的方法,为城市创造良好的冬季出行环境。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