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3-04794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3-04794 | 分 类: | 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4日 |
吉市城执议字〔2023〕1号
赵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吉林市内早市占道经营、脏乱管理的提案》(第63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定早市时间”的建议。按照规定露天早市经营时间为4:30开市、7:30开始撤市、并在8:00前完成清扫撤市工作。露天市场管理中心每天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对全市22个早市进行督导检查。如在检查发现有撤市晚、清扫不及时不达标的情况,将对涉事企业采取约谈、处罚等措施,在保证市民购物方便的同时,不影响市场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及道路的正常通行。
二、关于“严禁占道”的建议。按照规定露天早市经营范围内禁止车辆通行,同时要求早市管理企业强化业户自用车辆的停放管理。全幅路早市经营期间对经营范围进行封闭管理,半幅路早市经营期间,督导企业对经营一侧车辆摆放加强管理,不得占用对向行车道路。如发现有乱停乱放情况,将约谈涉事企业,确保市场内、外道路畅通,全力提升道路交通秩序。
三、关于“早市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的建议。2022年,为了减少垃圾遗留数量,我局曾要求市场管理企业免费提供垃圾袋,用于业户撤市时带走自产垃圾,但效果不佳。现早市管理企业已采取增加流动保洁的方式,对垃圾随产随清,既减轻了业户的工作量,又节省了撤市清扫时间,效果较好。同时在基础设施投入、经营秩序管理、卫生保洁、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等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如要求在市场两侧端点统一设置公示板、在市场内显著位置设置便民服务台、每50米投放垃圾容器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要求按经营种类对业户划区设置、禁止探头经营行为、禁止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要求从事早餐、小吃、水产、肉禽等摊位要铺设防污层、每周对市场内道路进行两次水冲洗;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动火业户要配备灭火器、食品类的业户按规定办理《健康证》等。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委员建议,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市露天早市日常监管,特别是对撤市延时、车辆乱停乱放、垃圾脏乱等问题严管重罚,确保露天早市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我市露天早市的管理水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