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4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执议字〔2020〕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4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执议字〔2020〕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城执议字〔2020〕3号 签发人:刘晓利
张永福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清理个人乱占公共用地违法行为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随意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年初,市城管执法局及各城区城管部门按照《吉林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吉林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清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春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依据《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建设、规划、市政公用、环保、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之规定,配合物业公司及街道社区对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开展治理,目前清理阻塞消防通道的僵尸车272台,杂物167处。下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多数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继续督导各城区城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还路于民,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细化管理与执法衔接规定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相关部门责任清晰,管理到位,执法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群众期盼。
二、管理与执法配合无缝衔接,还绿于民
2020年3月17日高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裕丰景苑一期住宅2号楼一楼6户业主(2号楼1单元101、102、103,2单元101、102、103)圈占绿地问题进行调查,协调物业督促5户业主自行拆除,若未按规定拆除,将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强制拆除。下步针对此类问题,建议物业管理部门依据《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依法给予处罚或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积极督导各城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做好执法工作,形成高压态势,强拆一处,影响一片,还绿于民,解决群众热切期盼。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朱继锋 联系电话:64805121)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