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执议字〔2020〕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城市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标 题: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城执议字〔2020〕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城执议字〔2020〕2号 签发人:刘晓利
赵梓雄、冯其永、叶珍兰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公共市区汽车停车位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我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将静态交通管理相关职能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我局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对城区停车数据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实施 “以点带面、区域治理”的静态交通整治工作方针。首先,将市中心医院及周边区域确立为静态交通治理示范区,开展一系列停车治理工作。通过增加平面停车泊位、设立车辆即停即走通道、开展人工引导服务等多项破冰之举,改善该区域动静态交通秩序,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该区域共增设停车泊位321个,其中在公安街等区域设置倾斜式停车泊位90余个。
2019年,在借鉴示范区成功经验基础上,以“先主后次,分步推进”为方针,以“应设尽设”为原则,开展区域性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施划停车泊位,扩展城区停车空间。依据《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将我市停车一类供给区细划为东市场片区等13个停车片区。通过拆除侵占停车资源擅自搭建的棚、亭、厦等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各类占道堆放物,释放停车空间,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实施网格化长效管理。全年联合交管部门共施划停车泊位13722个,其中设置倾斜式停车位4700余个,占总施划率的34%。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治理行动,最大限度扩展停车空间,施划停车泊位。预计全年施划停车泊位8000余个,改善城区“停车难”问题。
此外,在停车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在停车矛盾突出,平面空间有限的区域,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立体停车建设项目。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朱继锋 联系电话:64805121)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