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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城执议字〔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1-06783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城市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城执议字〔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城执议字〔20202              签发人:刘晓利

赵梓雄、冯其永、叶珍兰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公共市区汽车停车位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我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将静态交通管理相关职能划转至市城管执法局。我局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对城区停车数据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实施 “以点带面、区域治理”的静态交通整治工作方针。首先,将市中心医院及周边区域确立为静态交通治理示范区,开展一系列停车治理工作。通过增加平面停车泊位、设立车辆即停即走通道、开展人工引导服务等多项破冰之举,改善该区域动静态交通秩序,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该区域共增设停车泊位321个,其中在公安街等区域设置倾斜式停车泊位90余个。

2019年,在借鉴示范区成功经验基础上,“先主后次,分步推进”为方针,以“应设尽设”为原则,开展区域性静态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施划停车泊位,扩展城区停车空间。依据《吉林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将我市停车一类供给区细划为东市场片区等13个停车片区。通过拆除侵占停车资源擅自搭建的棚、亭、厦等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各类占道堆放物,释放停车空间,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实施网格化长效管理。全年联合交管部门共施划停车泊位13722个,其中设置倾斜式停车位4700余个,占总施划率的34%。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静态交通综合治理行动,最大限度扩展停车空间,施划停车泊位。预计全年施划停车泊位8000余个,改善城区“停车难”问题。

此外,在停车市场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在停车矛盾突出,平面空间有限的区域,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立体停车建设项目。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413

 

(联系人:朱继锋        联系电话:64805121)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4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