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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1-055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城法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21-055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城法发〔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吉市城法发〔2021〕33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9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79日印发

 

 

 

 

 

 

 

 

 

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2021年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吉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强化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信息动态化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办事服务信息。明晰权力边界,对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流程优化等因素导致内容变化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质量按《条例》要求严格把握不予公开条款,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培训和实际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认真研判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符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程序和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规范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本单位报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在明确公开属性的同时需上报政策解读稿件,做到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2021年底之前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规章,利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使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提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实效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与解读。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进行深入解读。特别要注重对政策出台背景、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不断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解读、政策咨询渠道。严格把控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的解答和说明,杜绝形式化、程序化。对政策实施过程当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开展二次解读或跟踪解读。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凡是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并持续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利用政府网站、意见建议征集箱、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四)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整合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并完善网民留言处理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设立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6258811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咨询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政务服务。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急管理、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指挥中心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深化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清理整治私划停车位、禁行线等非法交通标线行为。局静态交通管理处按照职能落实〕

、强化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和渠道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以“数字政府一张网”为目标,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为第一公开平台,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实现网站运行统一监管、实时提醒,部署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提高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多种形式的办事服务信息,整合汇聚办事服务入口,提供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公开和办事指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加强政策咨询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及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优化完善政策咨询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同时,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做好依申请接收、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审批中心、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痛点堵点问题。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下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改进工作作风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尽量让基层少提交情况说明、自检报告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对要点中的重点任务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实时跟进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领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提高业务培训实效。要将《条例》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或研讨交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处(科)室和业务处(科)室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审批中心、数字化平台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本部门(单位)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要点或台账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