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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10-0710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4日
标      题: 执法局承诺服务事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32573533F/2010-0710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0年05月24日
标      题: 执法局承诺服务事项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4日

执法局承诺服务事项 一、强化对“清水绿带”的管理与执法力度。增派市容协管员加强管理,采取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清水绿带”的景观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对“私搭乱建”的治理力度。遏制和杜绝新的私搭乱建行为,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特别是100条主要街路和重点整治小区内的私搭乱建坚决拆除。 三、进一步加大露天占道市场的治理力度。对已批设的46个占道市场和8个置换市场,按市场管理标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取缔非法占道市场,特别是对未批准且严重扰民、堵塞交通、危及安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严重的非法占道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或迁移;对于流动性临时占道经营商贩,除严管街路外,统一规范至指定地点,限时限类别予以发放临时占道证。 四、进一步加强市容审批管理。商家在店前促销、宣传占道的审批时限由3天改为1天,由承诺件变为即办件;牌匾、门睑装修(大型门脸装修除外)审批的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日。杜绝不经审批进行排放、运输、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建筑垃圾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强化对户外广告及牌匾的规范化管理。严控审批楼顶广告,对全市245处未经审批的非法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和整治。 六、严格规范站前地区的出租车管理秩序。出租车司机初次办理营运资格证7日内的,在站前地区违章不予以行政处罚。 七、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街路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管理,由过去的20条主街路扩展到50条,并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 八、加强对运输散流体车辆的管理。逐步实现密闭车辆改装工作,从严查处未苫盖的散流体运输车辆。 九、抓好亮化工程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加强夜景亮化设施的整治维护工作,对全市商家单位破损的亮化设施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商贸区及景观路的亮化美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