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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3-05790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3-05790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政数局发〔2023〕15号
  

 

  段志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54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的建议
  1.干部作风转变方面。近年来,我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作风建设年”“九解一协调”“数字服务企业周”等活动,坚持以“严、新、细、实”的优良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3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整治“软弱涣散”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市组发〔2023〕1 号),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活动,着力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2.助企服务方面。12345市长热线、企业知心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政务大厅“办不成事”窗口等渠道,时刻关注企业发展问题,积极推进化解企业的困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3.优秀企业激励方面。吉林市针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给予审批绿色通道、“信易+”活动优惠、“银税互动”无抵押贷款等激励措施。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
  市金融办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模式,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按照全市深化“服务企业年”开展“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解融资难题工作方案”,开展“解融资难题”大走访、大调研、大对接活动,力争达到三个“百分百”,即协调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对全市“四上”企业、规下抽样企业和重点培育入规入统企业进行“百分百”对接,组织银行机构对有融资需求企业提供“百分百”服务,督促银行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实现“百分百”授信。特别是在授信投放环节,要求各银行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优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做到应贷尽贷、早贷快贷;根据企业资质信用评级、发展前景、商业价值以及经营活动用款计划、回款周期等具体情况,合理适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提高信贷产品的普惠性、适配性和精准度;优化信贷管理方式,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模式,对暂时还款困难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灵活采取延期、展期、续贷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2.组织银企对接活动。金融办以“金融机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抓重点、优服务、求精准、提质效”的要求,聚焦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关键领域,电子信息、碳纤维等特色产业和“三农”、小微等普惠群体,全面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全力帮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目前,已举办银企对接活动27场次,包括3场全市“三早”及重点项目、上年度对接会参会企业后续对接、备春耕及涉农市场主体等专题对接会,14次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碳纤维产业等融资信息线上发布,以及10次深入企业“一企一策”精准对接,累计对接企业700余户,达成融资意向65亿元。针对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为飞特环保、盘古能源、瑞吉特殊化学品、春利合作社等17户企业落实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活体畜禽监管、协调金融支持等精准融资服务。
  3.扩大融资平台应用。推广“吉企银通”融资服务平台,分区域举办5场“吉企银通”线上融资公益服务对接会,进一步提升我市分平台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一季度通过平台放款6.2亿元,继续在全省保持排名第一。引进“吉农金服”融资服务平台,推动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来吉开展业务,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工作部门对接,支持建立各级金融服务物理网点。目前,“吉农金服”吉林分公司已挂牌成立。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平台建设,累计归集2.2亿条信用记录,完善吉林地区8.8万户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针对企业信用状况开展综合信用评价,作为行业监管和融资服务的参考。同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印发《吉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吉林市现存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依法公示、限制政府采购、限制招标投标等惩戒措施。
  三、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引人、留人、用人’体制机制”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办发〔2023〕8号),为经省人社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实子女入学、安家补贴、配偶安置、就医出行等相关待遇,重点落实以下方面内容:
  1.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机制。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吉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吉市人社发〔2023〕13号),为经省人社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实子女入学安置政策。其中,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就读;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2.优化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机制。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认定,符合我省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A-E类的高精尖缺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300万、150万、70万、35万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引进人才可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相关补贴。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安家补贴为300万元;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安家补贴为150万元;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安家补贴为70万元;省域拔尖人才(D类)安家补贴为35万元;青年后备型人才(E类)安家补贴为15万元。
  3.配合组织部做好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对D类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全职引进人才配偶,各地可根据其配偶意愿和原单位性质,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从优妥善安置工作。符合进入事业单位条件,但用人单位无空余编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办理入编。
  4.提升人才就医出行旅游服务水平。拓展“吉享卡”“吉健卡”服务范围,对D类及以上人才发放“吉享卡”,E类人才发放“吉健卡”。“吉享卡”持卡人(含2名随行人员),可在龙嘉机场、长春火车站享受“绿色通道”贵宾服务。“吉享卡”“吉健卡”持卡人及其子女、配偶和双方父母可享受指定医院预约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诊疗服务,可享受省内重点旅游景区免门票服务,可同等享受省域内各地政府出台的人才服务优惠政策。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建议
  1.优化法院窗口服务。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及应用,设立涉企案件立案窗口,整合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功能,进一步推动实现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有机结合。通过吉林电子法院、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小程序实行电子送达,持续拓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
  2.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设置单独的涉企纠纷调解室,保障涉企案件优先调解,节约企业涉诉解纷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作用,强化诉前分流调解,最大限度降低诉内案件增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3.加大失信执行力度。一是开展了超期案款动态清零专项行动、超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清零专项行动、执行信访清零专项行动、有财产案件集中处置专项行动。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工作,加大黑财清底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到位率80%以上的目标。二是高度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在集约化完成本级执行工作的同时,加强指导吉林地区基层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 三是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依托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全流程“一站式”信访登记、接收、办理、回复。四是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及诉讼风险告知,立案、审判部门在诉讼各环节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风险。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场所等电子屏幕上,展示相关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因拒不执行而受到民事和刑事制裁的案例等法治宣传内容。五是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严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制招投标、限制政府采购、限制评奖评优、限制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编等惩戒措施。
  4.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外,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先后制定了《吉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一、二、三版,确定了涉及71个领域的575项联合抽查事项。统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推进任务实施,自2021年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在总抽查任务中的占比稳定保持在30%以上,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常态化,减少因多层多头重复检查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