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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1-11227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 52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1-11227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 52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1〕2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 525 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政数局发〔2021〕26号
 
    谢勇绍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52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方面
  吉林市已印发《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吉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吉林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基本构建了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按照《吉林省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机构诚信档案,并将涉政府失信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在环境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科研诚信、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医疗、消防等重点领域建立了红黑名单管理、信用评价、联合奖惩等行业信用制度,以信用规范行业运营,以信用促行业发展。《提案》中提到的《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已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并建设了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对企业环境信用评分和定级。
  个人信用分制度方面,目前由省政数局统建的个人信用档案正在建设中,吉林市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所归集信用信息汇总至省政数局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目前吉林市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03亿条。
  (二)强化信用体系组织构建
  吉林市已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包含73个成员单位的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吉林市2021年诚信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20年吉林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监测情况的通报》等文件,部署年度工作安排。
  (三)推进信用体系平台建设
  吉林市按照省政数局要求,部署吉林市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吉林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落地运行。在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开设线下“社会信用服务窗口”,在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开设线上信用查询、风险预警、信用修复等栏目,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信用服务。
  (四)做好失信问题治理工作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吉林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金融、交通运输等10个领域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吉林市市场监督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其中,市交通局6月份起开展公路客运企业失信问题整治,对市本级公路客运企业中公共信用评价较低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高日常检查频次,督促其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并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逐一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7月底,被约谈企业全部完成了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顺利获得贷款和扶持政策提供保障,同时推动企业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舒适的出行体验。市住建局就《吉林省房地产领域信用评价体系条例》开展了调研工作,待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信用体系评价系统上线后,可开展房地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政务诚信方面,按照省政数局《关于继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涉政府失信台账、政府机构诚信档案,两年来,我市对16起涉政府失信案件开展治理,15起案件已退出失信名单,为群众追回欠款3000余万元,提升了政府诚信形象。
  (五)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工作
  目前,吉林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81名,较2020年底提升46名。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关于2020年吉林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监测情况的通报》统筹推进吉林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提升工作,并以《吉林市2021年诚信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每月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
  信息化建设方面,吉林市已按照省政数局要求,部署应用了吉林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并依托联合奖惩子系统实现了自动化联合奖惩。
  二、利用社会信用数据创新惠民便企举措的建议
  (一)容缺受理,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吉林市印发《市本级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容缺承诺审批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容缺受理。并在吉林市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怎么能办”窗口,工作人员和代办人员对受理申请要件材料不全的,应向申请人一次性讲清楚补充内容和补正方法,主动提供《办事指南》 《一次性告知单》 《材料补正通知单》、申请样表等材料,在申报主要材料齐全、已签署材料补正承诺书的情况下,按照“容缺受理”机制对申请人的事项先行受理,提前进入审查流程,待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马上对事项进行办结。
  (二)信用赋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我市已有市政数局牵头的“信易贷”平台、市工信局牵头产融合作平台、市税务局与吉林银保监分局牵头的“银税互动”平台、市人民银行牵头的“应收账款”平台等融资平台,依据企业纳税、信用等手段,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同时,在市民服务中心开设“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产融合作平台”窗口线下受理企业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平台累计授信金额超230余亿元。吉林市税务局行政审批窗口,已开设“税银互动业务咨询通道”,设置VRM智能设备,方便企业通过纳税信用获得融资。企业可在VRM智能设备中获取纳税信用报告,直接视频连线12366税务专家进行一对一交互式政策咨询,也可通过VRM智能设备与多家银行业务人员直接互通,了解与税银互动相关的融资政策,线上视频办理融资业务。
  (三)信用监管,监管执法避免“一刀切”
  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新型监管机制。市信用办对全市7.3万户企业开展了集中开展公共信用评价,综合评价得出信用优秀的A级企业155户(AAA企业16户,AA企业51户,A企业88户),信用较差失信风险较高的D级企业9586户,并通过吉林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相关部门共享,作为行业信用评价、行业信用监管的参考。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通知》,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设置抽查频次,对A级企业选用最低抽查比例,对E级企业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必要时全面覆盖,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和深度,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分制度,探索“信易+”场景应用,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努力打造“诚信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诚信氛围,以信用建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