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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7-0917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共吉林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公办发〔2017〕2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7-0917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共吉林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公办发〔2017〕2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共吉林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

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各部门审批办,进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四风”问题,有效解决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慵懒散”、“推脱顶”等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业务素质、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整顿窗口工作纪律,创建标准化窗口单位,树立窗口优秀典型。现将《吉林市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中共吉林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

2017年12月26日

  

  

吉林市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市机关单位(窗口单位)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吉市厅字〔2017〕72号)要求,现就在政务大厅开展“三提升、一整顿、一树立”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提升业务素质、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表现,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等问题,坚决纠正和解决政务公开办机关及事业单位、部门审批办及服务窗口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文明办公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重塑吉林市政务大厅作为我市政府服务第一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三提升”: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大厅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自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行政效率和质量;加强文明礼仪学习,提升服务效果。2018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员业务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竞赛,优选出窗口业务标兵。二是优化流程,提升行政效能。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大厅之外无审批”,实现审批和监管分离,解决两层皮问题;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审批流程,解决环节多、层级多的问题;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切实将行政审批的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即办件比例提高到87%,按时办结率达到100%。12月20日启动104项审批项目网上大厅试运行,2018年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网上运行,实现群众“办事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三是端正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解决“推脱顶”问题;端正服务态度,杜绝服务群众简单粗暴、语言生硬、态度蛮横、有意刁难;杜绝行政审批“管卡压”变“推脱顶”,禁止服务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禁止让办事群众在窗口与机关多次跑、两头跑;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办事群众“生、冷、硬”,行政许可“与民争利”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整顿”:即整顿窗口工作纪律。以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各支部为单位,以各部门审批办和服务窗口为主体,进行专项整治。从现在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以《吉林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50不准)》和《吉林市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礼仪规范》、《吉林市政务大厅管理规定》为标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一是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整治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外出不请假,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工作时间玩游戏、吃零食、打瞌睡、唠闲磕、看书报、逛淘宝,甚至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遣等突出问题;二是服务态度方面,重点整治对群众简单粗暴、语言生硬、态度蛮横、有意刁难,在工作中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不负责任的语言等突出问题;三是工作效率方面,重点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群众办事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托着不办,故意让群众跑冤枉路、走回头路,滥用职权谋取利益,使普通群众难上加难等突出问题;四是文明办公方面,重点整治办公环境脏乱差,着装、言行不得体,便民设施不齐全等影响机关、窗口及政务服务人员形象的突出问题。五是清理大厅内中介代办机构,要求审批部门延伸服务,保证满足群众要求。同时,邀请市软环境办、市直机关工委、媒体记者、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大厅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三)“一创建”:即创建标准化窗口单位。采用全省标准化建设体系,加强标准化窗口建设。尽快实现项目运行标准化、人员管理标准化、服务环境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公务礼仪标准化,创建标准化窗口单位,在政务大厅形成统一的窗口标准化服务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一树立”:即树立窗口工作人员先进典型。按照依法行政、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优质服务、高效快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政务大厅开展“创建20个标准化服务窗口”“十佳效能审批办(处)”“十佳服务标兵”竞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方法步骤

  市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8日)。成立政务公开办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召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动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的重要指示,传达贯彻落实张焕秋书记、刘非市长、沈德生常务副市长的讲话要求,动员全体工作人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曝光,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整改,以正确的态度立查立改。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专项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31日)。各党支部要按照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的要求,立即召开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新建议,拿出新措施,展现新面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机关各处室及事业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各部门审批办、各交易机构查摆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习认识不到位、查摆剖析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查摆,限期整改。

  (三)学习教育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28日)。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在整改活动中立起好样子,在投身服务中发挥好作用。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时间,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每天要挤时间自学。主要领导进行一次专题辅导,邀请宣传部领导做一次回答记者提问技巧的讲座。支部书记要写1篇调研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10月30日)。一是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研究改进方法,推出系列服务群众的新措施,在工作中逐项落实,形成便民服务长效举措。二是制定务实管用的政务大厅管理规定,先治标后治本,形成系列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标本兼治,确保纪律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五)督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11月30日)。政务公开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阶段,进行阶段性督导和检查。10月初组织开展预验收,对专项整治不合格的支部及审批办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准备接受市软办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六)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12月1日—3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创建20个标准化服务窗口”“十佳效能处室”“十佳服务标兵”先进典型。凡是被评选为先进典型的,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先考虑。评选出优秀典型推荐到全市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务公开办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督导、检查考核、调度综合等工作。

  (二)责任落实到人。专项整治活动启动后,各部门审批办要向本部门作专题汇报,取得本部门领导的支持和关注;要同步行动,坚持支部书记负总责,审批办主任负专责,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审批办。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要对本支部查摆出来的问题梳理汇总、统一上报。整改措施以部门审批办为主体进行落实。监督检查组织活动针对支部,措施落实针对部门审批办。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受到市直机关工委、纪委监察局、软环境办公室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减所在部门相应绩效分数,责任处室(部门审批办)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责任处室(部门审批办)取消季度奖金,处室(审批办)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附件: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毕克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东华 市政务公开办副调研员

  成 员:李云阁 市政务公开办网上大厅管理处处长

  白秀成 市政务公开办协调管理处副处长

  狄冬梅 市政务公开办机关党委副书记

  姜红霞 市政务公开办第一党支部书记

  苗春霖 市政务公开办第二党支部书记

  王柳松 市政务公开办第三党支部书记

  韩 宏 市政务公开办第四党支部书记

  张 宏 市政务公开办第五党支部书记

  叶胜华 市政务公开办第六党支部书记

  纪保利 市政务公开办第七党支部书记

  付洪彪 市政务公开办第八党支部书记

  张志娟 市政务公开办第九党支部书记

  王 壮 市政务公开办第十一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