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95219742W/2017-09158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政办函〔2017〕43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4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95219742W/2017-09158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 ; 函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政办函〔2017〕43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4月25日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和《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办发〔20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政务公开办细化了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落实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
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有效推动牵头领域的工作落实和政务公开;各责任单位要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本级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应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或工作方案报市政务公开办,并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自查报告中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保障措施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督促检查的主体责任,将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与第三方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附件: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 ||||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
目标 | 序号 | 任务 | 有关要求 | 责任单位 |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1 | 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 | 公开财政、金融、就业等经济发展领域政策的解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信息,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公布,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域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中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 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
组织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本地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解读信息,引导社会各方面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 |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 |||
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结果公开,加大典型问题反馈和整改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 | |||
2 | 推进减税、降 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做好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促进创业创新、住房保障等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集中发布和通过新闻媒体主动推送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市财政局网站向公众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并享受政策红利。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税率的执行情况、实际效果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国土局、建委、房产局、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将公立医院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林权交易等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效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平台上统一发布。 |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建 委、国土局、水利局、农委、卫生计生委、林业局、政务公开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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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善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 市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 5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通过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开设意见建议在线反馈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 | 各县(市)区政府,市审改办负责。 |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市级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续责任监管清等在网站集中发布。 | 市审改办、发改委、人社局、工商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及时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复、废止、失效情况,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各县(市)区政府,市法制办会同部门负责。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实现全覆盖,各级政府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市职转办牵头,市工商局、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特别对办事人数较为集中的,如出入境证件签注,户籍迁移,机动车年检、落籍,社保、医保办理,办税,房地产交易等各类办事场所,要优化指引标识和办事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人社局、建委、国土局、房产 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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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全市办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范网上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以需求为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公开上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融合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办事成本,让网上服务真正惠及企业和群众。 |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政网办会同各部门负责。 | |||
努力实现部门、层级和地区间办事服务信息三方共享,通过后台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互认”和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的证照信息归集,实现前台服务事项的“能查、能用、能 办”,支撑“一张网”跨部门协同办理、跨地区远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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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一张网”利企便民的特点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和渠道,扩大“一张 网”宣传范围,提升“一张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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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电子印章等技术支撑,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夯实“一张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
以政务公开助促进改革 | 6 | 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 |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批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行业盈 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
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
7 |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 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创新等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地方政府要及时推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 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农委、牧业局、粮食局分工负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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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 做好预决算公开,市、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算公开,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指导和督促各区财政部门公开本区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助推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 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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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 9 | 推进发展新产业 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 | 围绕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主要方向,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主动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 | 完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市、各县(市)区政府要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开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 11 |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 及时发布重要节假期间消费品市场重点商品消费情况分析,并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 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旅游局、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地方标准全文公 开。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吉林市知名商标品牌信息,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 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
市工商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12 |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 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 |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
13 |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 | 市环保局、建委、卫生计生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分工负责。 | |
14 |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 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各级教育部门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 |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 15 | 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 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 |
16 |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 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
市食药监局牵头负责。 | |
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 17 |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注重金融领域特别是资本市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对外发布环节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 市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险协会按职责分工负 责。 |
18 |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 |
19 |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信贷和调控等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做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加快建立我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 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建委、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增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和实效 | 20 | 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 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21 | 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按《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及监督检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经费,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工作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22 | 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 | 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加强专业素养。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各县(市)区政府、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 | |||
23 | 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考核 |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分值权重至4%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 |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人社局、监察局在职责范围内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政 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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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年内要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公文制发要明确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公文公开属性与公开方式标注工作。 | |
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 | |||
建立健全政府会议开放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增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和实效 | 25 | 进一步健全解读 机制 |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未提交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制发。出台政策的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出台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级政府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市法制办负责市本级政策性文件解读的督促工作。 |
26 | 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 〔2016〕61号)要求,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27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 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本级和所属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普查,及时公开普查情况;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 |
参照省级模式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向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实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平台统一化和信息共享化。 |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 |||
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服务社会作用,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明确具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市法制办负责吉林市政报数字化与上网工作。 | |||
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务公开办、档案局、文广新局负责。 | |||
28 |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市、县(市)区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场所明显位置,集中展示本级政府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咨询电话等。 | 各县(市)区政府、市本级各部门负责。 | |
注:表中明确为各县(市)区政府工作任务的,各县(市)区政府应重点予以完成;未明确为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市里的做法和要求予以完成。开发区参照城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