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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1-09580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务公开办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6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95219742W/2011-09580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务公开办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6月23日

关于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的通报》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和整改工作,迎接上级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自纠工作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网上浏览方式,检查了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了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府门户网站不能访问或出现链接错误,无搜索功能和互动功能,没有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的栏目没有公开信息。二是部分政府门户网站没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信息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不规范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我市少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任务落实不到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不全、程序不规范;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清理,对照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尤其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常态的政府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形成30日内向查阅点邮箱(zfxxgkcyzx@163.com)报送电子信息,在每年3月和9月分批统一向市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报送纸质信息。由于部分单位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不及时,因此市政府要求各委办局,中省直部门将本单位近两年来的政府信息(尤其是文件信息)进行梳理,将没有及时报送的信息于2011年6月22日前向市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

  二、认真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工作

  目前,市政务公开网优化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工作。一是逐项检查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的信息内容和格式,删除与栏目无关和无效的信息,修改完善错漏或格式不规范的信息。二是严格按照《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务公开网站上传本部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尤其是近两年的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等信息。三是市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新增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栏目,各单位要依据《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认真进行梳理,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四是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市政务公开网相应栏目建立有效链接。目前已建立了网站的部门也要参照执行。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各垂直管理部门也要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二是认真自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没有落实的抓紧落实。三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各级网站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丢失。四是充分利用市政务公开网的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和投诉举报系统,及时浏览网页,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的受理答复工作,坚持强化社会评议,加强与群众互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加强部门内部工作调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搞好自查,落实整改措施。市政务公开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紧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尤其要加强对国务院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结果要纳入年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范畴。

  目前,市政务公开网站优化升级已经完成。为确保网站顺利运行,迎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务公开办的专项检查,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22日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含依申请公开目录)信息的更新(删除、修改和上传)任务。

  请县(市)区、开发区政务公开办将本地区自查整改情况于2011年6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陈涌江 64820345

  丛琳琳 64820019

  传 真:64820456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