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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0-07572
分  类: 政务大厅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八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0〕5 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627243H/2020-07572 分  类: 政务大厅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八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政数局发〔2020〕5 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稳定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办发 〔2020〕2 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务服务支撑保障作用,全力 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现将《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八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22 日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八项措施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1.推行“全程网办”。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jlcity.gov.cn:66/pro),采取审批事 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 务。

  具体流程:

  (1)登录吉林市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吉事办”二维码 进入手机端,进行全程网办。

  (2)市政务大厅无差别受理窗口或办事部门在线受理。

  (3)用户在网办过程中遇有任何技术问题,可通过网络或电话随时反映,技术人员及时跟进服务,迅速解决问题。

  (4)联系电话:64820109、64820328。

  2.鼓励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医保、公积金、 社保、税务、“互联网+公安”、“e 窗通”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办理业务,方便企业办事。

  具体流程:

  企业在市政务大厅、各城区政务大厅、市医保分厅、市社保分厅、市公积金分厅,可选择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办理相关业务,大厅导服人员及时跟进服务。

  3.支持“双向邮寄”送达办。对网上、自助服务终端无法办理并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可通过邮政 EMS 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可查询居住地附近 EMS 投递 点,投递点也可上门揽收),市政务大厅“综窗”代办,结果通过邮政 EMS 送达。

  具体流程:

  (1)企业和群众可在吉林市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咨询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准备好申报材料,通过邮政EMS 邮寄相关材料。

  邮寄时请注明:寄达窗口、办事人姓名、办理事项、结果寄送地址。

  (2)市政务大厅“综窗”收到申报材料后,按流程办理。

  (3)办理结果由市政务大厅“综窗”通过邮政 EMS 邮寄给申请人。

  (4)联系电话:64820244(邮政窗口)。

  4.深化咨询预约办理机制。提供咨询预约服务,企业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接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对企业准备办理、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所需要件材料、表单填写、在线申报流程等进行不见面辅导,帮助因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在家办公的企业做好前期准备。

  具体流程:

  (1)企业和群众可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拨打在“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政务大厅窗口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

  (2)联系电话:64820114、64820109。

  二、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快速通道

  打造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强化统筹协调服务,全面推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线办理,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提供免费咨询代办;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安全等情况,线上线下相结合,召开联合会商会议,提供联合踏查,联合验收服务;为“三早”重点项目定制服务指南、编制审批推进横道图,协助企业督促有关审批部门提升审批效率;对需专家评估、评审的立项等审查事项,采取“屏对屏”的方式,组织审批部门协助企业完成材料审批和推送,利用微信或“钉钉”视频系统进行评审。

  具体流程:

  (1)访问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111. 26.49.49:18800/web/dist_sb/#/Home?source=1)—输入或注册账号登录—网上申报。

  (2)由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提供免费咨询代办、在线受理和投诉受理。

  (3)联系电话:64820109、64820328。

  (4)通过致电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预约联合会商、联合踏查、联合验收、屏对屏评审,由综合窗口告知操作流程并组织涉事单位提供审批服务。

  6.实行承诺审批。对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依企业申请实行“承诺制”,办事企业和群众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后补齐相关材料和手续。

  7.实施施工图分阶段审查。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按标段分期分批在吉林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申报审查,单个标段施工图设计完毕后,即可上传申报审查,减轻企业一次性准备材料压力,提升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效率。

  8.实行容缺受理。疫情防控期间,因物流速度、人员隔离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企业可按有关要求提供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在提交承诺书的情况下优先容缺受理,待疫情平稳后再补齐相应材料。

  三、有效实施政务服务便利化行动

  9.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在全市各级各类政务大厅“无差别受理窗口”中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有效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业务咨询、全程代办、容缺受理、线下预约等服务,实行“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将涉及中小企业生产准入、生产运营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立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审批服务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依法依规、简化程序”的原则,加快审批速度,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企业难题。 联系电话:64820109、64820328。

  10.推行特殊事项预约现场办理。建立健全分时段预约等制度,企业和群众对特殊或特别紧急的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掌 上办、自助办和邮寄办的,实行电话预约,错峰错时现场办理。

  具体流程:

  群众或企业可通过拨打64820322(公安局出入境)、64820050(交通局)、64820094(卫健委)、64820086(发改委)、64820069(住建局)、64820078(规自局)、64820385(工商业务)、64820052 (质监业务)、64820256(食药业务)等相关部门电话进行预约,按时到现场办理。

  11.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引导企业群众“就近申办”公共服务高频事项,市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税务及部分公用事业业务已纳入区级政务大厅,各城区、开发区政务大厅、各分厅要做好宣传,有序开展服务,提高服务能力。

  具体流程:

  在吉林市政务服务网链接进入各城区、开发区政务大厅,可查询下沉的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税务、公用事业办理指南;也可关注以上公共服务部门公众号。

  四、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工作

  12. 开通“绿色通道”,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招投标。从 2020 年 2 月 20 日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急需等重要、重大项目预约开展招投标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因疫情防控推迟的需要立即启动的招投标项目,招标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提出恢复招标申请,进行预约办理。新开展的招投标项目,由招标人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项目紧急程度,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

  具体流程:

  (1)招标人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查询相关招投标信息;可拨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提出招标申请。

  (2)联系电话:63688310。

  13.创新适合疫情防控需要的招投标方式。落实电子招投标,积极主动创新交易方式,实现交易便利化。在投标环节,由投标人采用电子方式投标。在开标环节,切实减少进场人员数量,能不接触就不接触。在评标环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具体流程:

  招标人访问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或登录账号—电子投标(网址 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 联系电话:63688310。

  1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防控管理。设置专家评委、投标人、供应商专用通道、专用电梯,进出人员实行扫码登记,体温检测。严格控制进场交易人数,能不进场就不进场,提倡外地赴吉企业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参加开标活动;提倡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充分调控评标场所资源,实行分散评标;不具备分散评标条件的,应采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评标方式,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做到开评标“不扎堆”。

  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15.完善快速督办机制。密切关注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服务需求,实行政务大厅窗口咨询办件日报告制度,统筹落实好事项办结时效性,及时响应企业群众诉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总客服”。

  16.加强完善信息登记工作。市政务大厅推广应用惠民通App扫码进入实名登记制度,对每天各时段进入政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可掌控、可追溯。实行体温检测制度,体温高于37.3℃或者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大厅,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精密型智控”政务服务环境。

  17.及时宣传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在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惠企惠民政策手册”专栏并分类设置“营商环境政策”“创新创业政策”“乡村振兴政策”“社会民生政策”等 4 个栏目,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惠企惠民政策措施,方便复工复产企业和群众查询。

  具体流程:

  企业或群众可访问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jlcity.gov.cn/)查询各类惠企惠民政策措施。

  18.强化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作统筹,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拟定服务(交易)工作方案。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涉及的各项环节进行优化提升,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