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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02000136264833/2019-1247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标      题: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索  引 号: 11202000136264833/2019-1247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标      题: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开受理举报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对本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二条 对各种公开事项的咨询应当时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对咨询人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热情、耐心、周到、认真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注意文明礼貌。  

  第四条 设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箱,投诉人可以采取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本级监察机关进行投诉。  

  第五条 本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将根据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如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分,同时对举报人举报的错误事项按规定进行更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举报电话:04326204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