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MBO1294614/2017-0917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吉市管发〔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O1294614/2017-0917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吉市管发〔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06日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的总体安排,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三个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绩效考核基本情况

综合2016年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大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能够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措施,实施节能改造,广泛利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采取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2016年全市共实施节能改造项目145个,总投资额5143万元,节约标准煤6182吨,节约资金639万元,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2015年下降2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2015年下降1.6 %,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任务和指标。

二、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了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2016年成立了由各县(市)区和教育、卫生、文广新和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决策和指导监督机构,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和各县(市)区积极性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进一步加大节能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绩标准和办法》,制定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并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节能办联合检查,实现了节能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精细化。

(二)积极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节约型机关、学校、医院。

深入学习和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市节能办继续推进指导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前,蛟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儿童医院已通过省管局的验收并获得省奖励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各10万元,2017年将继续参加国管局的评比验收。

(三)强化节能管理,健全并落实各项节能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大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较高,工作开展的比较全面、扎实,基本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切实履行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地区节能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职责落实的到位,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卫计委针对学校、医院的特殊性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一系列节能管理制度;审计局、市纪委、人社局、文广新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和松花湖管委会高度重视节能工作,领导亲自抓制度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

(四)探索节能改造空间,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2016年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积极指导推动全市开展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以及热源、供热管网和温控装置改造;继续开展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实施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附属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加大太阳能及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实施了LED节能灯改造、节能开水器改造、供热调控改造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各级公共机构总计投入节能改造资金5143.57万元,其中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27个,投入资金4333.04万元,共计改造面积24.99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6个,投入资金392.55万元;空气能、()地源热泵利用项目2个,投入资金9.8万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个;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4030只,更换节水器具673个,节能办公设备32个,更换节能灶具14台,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的节能改造目标,全市节约标准煤6182吨,节约资金639万元。

蛟河市完成节能改造项目31个,总投资额达1289.48万元,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对全市所有独立供热的公共机构进行生物质锅炉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7家;舒兰市完成节能改造项目16个,总投资额达995.89万元,光伏扶贫项目成效显著,既为老百姓创造了利益,又充分推动了光伏发电在全社会的影响和示范作用;永吉县完成节能改造项目13个,投入资金468.03万元,实施电暖气改造和卫生间声控灯和排风系统改造;磐石市重视节能改造工作,节能改造项目覆盖面广,各委办局、乡镇、街道均有节能改造项目共计47个;桦甸市完成节能改造项目26个,投入资金975.71万元,率先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丰满区完成投资额423万元,仅教育系统占200万元;教育局所属学校实施了节能灯改造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项目,卫生系统所属医院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项目和消防自动定位灭火装置,文广新局实施节能灯改造,市委党校实施了生物质锅炉改造,都取得了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

(五)扩大宣传培训力度,节能工作氛围浓厚。

按照国管局和省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6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参与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组织的活动, 教育系统所属30所中小学校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对全校师生发出倡议书,号召学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市实验中学在全校开展停电停水体验日,空调全天关闭,提倡教师当天不开车,倡导家长不开车接送;全市卫生系统在办公区域和门急诊、各疗区张贴宣传画、摆放展板、悬挂条幅,为职工、来诊病人、家属免费发放节能常识宣传单播放节能知识,并组织开展以“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知识讲座,让白衣天使充当节能减排的宣传员;经开区、北大壶、中新食品区结合自身特点制作各类宣传展板和标语;粮食局把粮食科普进家庭进学校有机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竞赛答题等形式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机关工委充分利用学习网站和机关会议等载体进行节能知识宣讲;市委研究室、老干部局、建委、法制办、旅游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民委、信访局、科技局、工信局、交通局、人防办、物价局、工商局、房产局、粮食局、金融办、牧业局、市妇联、科协、残联、铁建办、高新区和松花湖管委会也能积极参与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起到了良好的节能宣传效果。

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响应,各自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桦甸市以答卷考试的形式针对不同层面开展了培训工作,并利用微信平台“桦甸发布”和“今日桦甸”,对宣传活动做了专题报道;蛟河市、磐石市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在机关中各单位现前来办事人员发放节能倡议书,宣讲节能理念及节能常识;舒兰市、永吉县积极联系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舒兰市在低碳体验日当天在国管局网站上刊发了活动情况,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做出表率。昌邑区、丰满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全员参与,积极倡导“节能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思想,开展 “节能进校园活动”,使青少年从小就开始养成节能的好习惯、好行为;龙潭区携手吉林市经广台和都市110,举办了以“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文艺汇演,用歌声和舞蹈唱响龙潭区节能减排主旋律,共建绿色幸福家园;船营区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并以“厚德船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连续15期发布节能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并邀请书画、摄影、文学、新闻等方面的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上报省管局并参加国管局的评比活动。全市报送作品共计310幅,评选出97幅上报省管局,其中蛟河文化馆、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船营区委宣传部、永吉县第十中学粮食局、文广新局、房产局、吉林市疾控中心、中心医院等单位报送的32幅作品均在省里获奖,占省管局全部奖项的38%

2016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业务网上培训和远程培训,各单位能积极组织本级和下级单位参加培训,为全面开展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强化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已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各公共机构均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本地区本单位的考核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大部分单位都对各下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日常检查和半年检查,开展了年终考核,对节能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有力推动了全市节能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七)加强能耗统计工作,实现能耗统计网络监管和报送。

推广应用国管局能耗统计软件,加快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应用统计信息软件报送能耗数据。利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集能耗统计、数据自动分析、在线能源管理为一体的节能管理监测平台的全面应用,为能源监测和实施节能改造服务,引领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三、下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方面

2016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加强:

(一)部分市直单位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专职机构和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的不够,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员更换频繁,交接不明确。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系统部门在加强对下属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方面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力度,对节能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能耗统计报送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目前,能耗报表和能耗分析报告已实现网络直报,仍有部分单位未使用软件或者不会使用软件,能耗统计数据和能耗分析报告报送不及时;已上报的单位存在基本信息数据填写不全的问题,多数单位能耗分析报告不规范、不专业、不准确,影响了全市能耗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整体效率和质量。

(四)部分市直公共机构对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认识不深、节能改造资金落实不到位开展节能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制约了节能改造工作的均衡开展,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挖掘节能改造空间和领域。

(五)对节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废旧商品统一回收工作开展的不够规范,开发利用新能源、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开展相对缓慢,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附件: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36        

 

 

 

 

 

附件:

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1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县(市)区 部 分

 

一、          优秀等次(≥90分)(8个单位)

舒兰市、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永吉县、丰满区、龙潭区、昌邑区

二、良好等次(90>n80分)(3个单位)

船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 直 部 分

 

一、优秀等次(≥90分)(35个单位)

市审计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法院、市教育局、市编办、市纪委办公厅、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执法局、市粮食局、市工商联、

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物价局、市松花湖管委会、市妇联、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档案局、市政协办公厅、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

二、良好等次(90>n80分)(32个单位)

市残联、团市委、市民委、市科协、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委党校、市台办、市外事办、市统战部、市委研究室、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侨联、北大壶经开区、市委老干部局、市中新食品区、市人大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务公开办、市总工会、市社科联

三、达标等次(80>n60分)(13个单位)

市牧业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地方志办、市法制办、市地震局、市民进、市委政法委、市委防范办、市民盟、市民革、市供销社

四、不达标等次n<60分)(5个单位)

九三学社、市农工党、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民建、市贸促会